起重機經過多次大修,主梁兩次下撓修復后又嚴重下撓或多次產生裂紋,就標志著安全使用壽命的終結。經主管部門和安全技術部門鑒定后,可申請整車報廢更新。設計、制造合格的橋式起重機主梁產生下撓變形和裂紋屬于疲勞損傷,是材料組織構造在交變應力作用下發生局部循環滑移和屈服而逐漸形成的線性累積損傷。所以,反復的嚴重下撓或多次產生裂紋,就標志著主梁的安全使用壽命的終結。
一般情況,最繁重的夾鉗起重機、抓斗起重機、電磁起重機等的安全使用壽命約為20年;裝料起重機、料耙起重機等約為25年;鍛造起重機、鑄造起重機在30年以上,通用橋式起重機為40-50年。實際使用年限取決于具體的使用工況,可能有長有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