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方圓華東城市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中建裝飾-15-00-2023-011-03-001
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
圍擋專業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
中建方圓華東城市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
專業分包人: |
蘇州水順億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簽約地點: |
蘇州市姑蘇區西環路868號 |
簽約時間: |
2023年4月27日 |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工程承包人(甲方):中建方圓華東城市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冠彤
住 所:蘇州市姑蘇區西環路868號
專業分包人(乙方): 蘇州水順億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陳志強
住 所:蘇州市吳中區長橋街道吳中城市生活廣場6幢2628室
資質專業及等級:/
分包商類別:小規模納稅人
鑒于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責任和義務,并保證以誠信、敬業和積極的態度與甲方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確保本工程的圓滿竣工;另鑒于乙方已對工程現場環境、地質條件及所有有關資料進行了全面細致勘查和研究,已對工程施工所有相關圖紙進行了詳細研究和計算,并已對甲方有關項目管理制度規定充分了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圍擋專業分包工程
分包工程地點:太倉市太瀏快速路旁,東臨規四路
分包工程業態:廠房
分包工程建筑面積:23348.93m2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圍擋專業分包工程施工(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填寫),乙方進場后施工的具體工作面和區域由甲方劃分,乙方無條件接受。甲方有權利依據工程進度隨時變更乙方施工范圍,單價仍以本合同單價為準,不做任何調整。
二、分包合同價款
1、暫定合同總價(含增值稅):人民幣206,659.04元,大寫:人民幣貳拾萬陸仟陸佰伍拾玖元零肆分;其中,不含稅價款為人民幣200,639.84元,增值稅為人民幣 6019.20元,稅率為 3 %。
2、固定綜合單價金額:詳見《 圍擋專業分包 工程價格明細表》。
綜合單價應視為包括:專業分包工程用工、輔助用工及當地政府、業主、監理、甲方組織安排的現場參觀、會議清掃與會場布置等用工、包中小型機械(除甲方提供之外的全部機械)、包主材、包輔材、包工期、包質量、并包括所有有關的費用,如勞保用品費、生產工具費、自身隊伍人員的勞動保險費、福利費、醫療費、工期費、酷熱天氣施工費、不可預見費、成品保護費、超高層施工費、二次搬運、技術措施費、人工費調增、窩工費、管理費、利潤、企業經營費、稅金、調價、擾民調停費(指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擾民或民擾)、竣工調價、風險費、包干費、技術資料費、竣工資料費、趕工費、現場冬雨季施工防護費、治安保衛費(乙方自身施工范圍及生活區)、臨時設施(除甲方提供之外的臨時設施)、安全防護、安全文明施工費、測量試驗配合費、夜間施工費、垃圾清至現場指定地點、竣工清理費、環境保護費、遠征施工增加費、甲方提供材料的卸車保管費及與其他分包方的配合照管費等。
三、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暫定于 2023 年 04 月 30 日開工;
計劃完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暫定于 2024 年 03 月 25 日完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 330 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工程驗收合格 ,并要求達到 確保“婁江杯”、“姑蘇杯”、蘇州市市級標準化文明示范工地;爭創“揚子杯”、蘇州市級工法1項、蘇州市市級科技進步成果1項 質量獎項的評定標準。
五、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本合同協議書
2 本合同專用條款
3 本合同通用條款
4 中標通知書
5 本分包工程招標文件
6 投標書及雙方明示納入合同的投標書其他部分
7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 圖紙
9 工程量清單
10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11 甲方提供的各項管理制度
12 甲方與建設單位(項目業主)總承包合同文件相關內容
除非另有約定,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招投標文件、補充協議、會議紀要、備忘錄及其他文件,以及經確認的雙方往來文件也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六、本合同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解釋相同。
七、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本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乙方向甲方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甲方的所有義務,并與甲方共同向業主承擔履行本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本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經雙方加蓋公章并經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后生效,合同規定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且價款結清后終止。
本合同一式伍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壹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住所: 蘇州市姑蘇區西環路868號 住所:蘇州市吳中區長橋街道吳中城市生活廣場6幢2628室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陳志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虞義兵
電話:051269321616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
蘇州市金閻支行
賬號:32250198903700000742 賬號:
郵政編碼:215000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1 詞語定義
2 工程概況
3 工作內容
4 合同工期
5 質量標準
6 甲方權利及義務
7 乙方權利及義務
8 技術資料
9 環境保護及安全文明施工
10 材料及設備管理
11 檢驗、驗收及完工
12 工程保修
13 合同價格
14 合同價款的支付
15 變更
16 索賠
17 合同價款結算
18 違約
19 合同的解除
20 擔保及保險
21 爭議
22 不可抗力
23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24 其他
1 詞語定義
1.1 建設單位: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公司,即整體工程開發單位。
1.2 監理:指建設單位聘請的整體工程的監理單位。
1.3 工程承包人(甲方):指在主合同中約定,被建設單位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專業分包人(乙方):指在本合同中約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專業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
1.5 總包合同: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
1.6 整體工程: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工程,即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所有工程。
1.7 整體工程質量獎項:總包合同中約定整體工程需取得的質量獎項。
1.8 實際開工日期:甲方發出開工通知中記載的日期。
1.9 實際完工日期:完工驗收報告中記載的完工日期。
1.10 現場現有的垂直運輸設施及腳手架:指甲方為實施其整體工程租賃、搭設的垂直運輸設施及腳手架,且搭設時間僅限于甲方為完成主體工程所需時間或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時間。
1.11 合同價款:指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并依本合同約定調整后的價格。
1.12 罰款:本合同中所稱“罰款”,性質皆屬“違約責任”。
1.13 日、天:本文所述之“日”、“天”均指日歷日。
1.14 項目經理:指甲方派駐工地負責工程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并唯一具有現場簽認用工、辦理洽商變更手續的最終確認權,但任何簽認用工、洽商變更均須符合本合同規定,否則甲方仍有權不予認可。
1.15 乙方現場代表:指乙方派駐工地負責工程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
1.16 項目部:指中建方圓華東城市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項目經理部,是甲方委派的在授權范圍內管理本項目的臨時機構。
1.17 過程計量:指根據本合同具體規定,由乙方提出并經甲方審核認可的月度或節點已完工程量。過程計量只是過程付款的憑據,不作為雙方本合同最終結算的依據。
1.18 最終結算:指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后,按本合同約定方式確定乙方最終工程價款的書面憑證。
2 工程概況
具體見合同協議書及專用條款中所述。
3 工作內容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乙方應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約定的、與專業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具體見合同協議書及專用條款中所述。
4 合同工期
4.1 開工
本工程計劃開工時間由甲乙雙方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
4.2 階段工期
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后報送本分包工程進度計劃,該計劃應滿足甲方整體工程總體進度計劃要求,主要工期節點按專用條款執行。
4.3 工程完工及延期
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完工日期或依合同順延后的完工日期前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通過驗收。
4.4 違約責任
在施工期間,乙方進度不能滿足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見專用條款約定。
5 質量標準
5.1 質量標準及獎項
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的質量保證體系及項目部質量管理規定,認真按照施工圖、設計變更以及有關標準、規范規程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工程質量確保符合國家或專業的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及合同約定工程質量標準,并達到約定質量獎項的驗評標準。
5.2 返工、修理及整改
無論乙方施工工程是否已通過驗收,當甲方或監理發現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整體工程質量標準及質量獎項未達到總包合同的要求,派駐甲方代表可要求乙方返工、修理、整改,發生的費用按專用條款執行。
5.3 違約責任
若乙方施工質量未能滿足本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具體按專用條款執行。
6 甲方權利及義務
6.1 派駐甲方代表
甲方項目經理代表甲方行使本合同的約定責任,履行本合同條款,其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6.2 總包管理職責、權限
甲方負責工程施工指導和管理工作,行使總承包管理職責,對乙方施工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和管理,協調乙方同其他施工方的配合關系。對乙方不服從現場管理的行為,有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6.3 現場施工條件的提供
甲方現場可提供的施工條件見專用條款。
6.4 支付工程款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工程結算,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5 其他
6.5.1 其他權利義務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如:
(1)測量定位。
(2)沉降觀測。
(3)檢查和驗收。
(4)提供(非)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6.5.2 第6.5.1條所述其他權利義務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選擇適用,若未選擇則視為甲方無須承擔。
7 乙方權利及義務
7.1 派駐乙方代表及管理人員
派駐乙方代表全權負責乙方施工現場管理,行使本合同的約定責任,履行本合同條款,其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7.2 工程施工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需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保證本合同履約。
7.3 成品保護
在本分包工程通過完工驗收前,乙方對自己完成的工作有責任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如發生成品損壞,其責任和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7.4 臨近建筑物、地下構筑物的保護
乙方須認真做好施工現場責任范圍內的地下管線、臨近建筑物、設備、構筑物及交通要道、人行道等的保護工作。若此類建筑、設備、管線及道路發生了損壞,除非乙方舉證證明其已盡到保護義務,否則因修復損壞及因此發生的賠償等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5 人員
乙方應解決其施工人員的吃、住、行等問題,費用承擔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7.6 免除甲方責任
乙方應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時保證,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分包工程的實施、完工以及保修過程中免于承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與下述事項有關的任何責任、費用、索賠和訴訟:
(1)任何人員的傷亡。
(2)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3)由于乙方的疏忽、過失導致的連帶責任。
如乙方在分包工程中造成以上事項或導致甲方因以上事項承擔相關責任,乙方自愿按專用條款約定金額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賠償金、訴訟費、差旅費等。
7.7 禁止轉包
7.8勞務管理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勞務管理工作,并無條件配合甲方關于勞務管理的檢查等工作。
乙方嚴禁將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7.9 其他
若合同中途解除,乙方同意放棄預期可得利益。
8 技術資料
8.1 圖紙
甲方按專用條款約定時間及數量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并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向乙方明確施工技術、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護等要求。
8.2 技術交底
施工前,乙方應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嚴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工藝施工。施工過程中,甲方管理人員有權按規定進行檢查。
8.3 施工方案
8.3.1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向甲方報送其編制的施工方案,并根據甲方審定的方案進行施工。若乙方未按時報送,則甲方自行編制并通知乙方后產生合同約束力,乙方應遵照執行。
8.3.2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針對施工中出現的問題修改施工方案,乙方應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并不得以施工方案變更為由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8.4 完工驗收資料
工程完工后,乙方應在驗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交完工驗收報告和完工資料,包括:
(1)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記錄的原始技術資料。
(2)提供辦理工程完工圖的數據與資料。
(3)乙方提供資料數據并配合甲方做好完工驗收各項資料,資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4)其他。
8.5 違約責任
乙方應隨施工進度,按甲方要求及時上報有關施工資料至甲方,如有關資料上報不及時或不完整,甲方有權暫停辦理工程結算,直至乙方按要求交齊相關資料。
9 環境保護及安全文明施工
9.1 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本項目各階段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求方案,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取得甲方審批同意,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并配備足額、專職的持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9.2 安全教育及事故處理
乙方應按工程所在地有關規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護(包括為所屬人員配備個人防護用品)等工作,保證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除非乙方舉證證明其已盡到安全生產管理的所有義務,否則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應承擔本分包工程范圍內發生的所有人員傷亡事故的相應責任及費用,并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按規定立即書面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9.3 安全生產
9.3.1 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并遵守工程建設職業健康、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標準進行施工。除非乙方舉證證明其已按規定實施了防(保)護措施,否則所有有關職工健康、污染環境、安全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3.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工程所在地有關消防、安全文明施工、環境管理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凡因違反政府有關規定的引起的所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9.3.3 若甲方授權人員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時,應予以拒絕,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明知或應當知道,甲方授權人員的要求或甲方提供的有關設施不符合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卻不予拒絕,導致的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及因此發生的費用。
9.4 安全設備及要求
9.4.1 甲乙雙方依專用條款約定為乙方工人配備符合國家規范的安全設備及勞保用品。配備的安全設備及勞保用品應通過安全防護性能測試,符合有關規定,否則不得使用。未按約定配備安全設備及勞保用品的,按專用條款約定承擔罰款。
9.4.2 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全過程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組織施工,進入現場的人員一律佩戴安全帽,如有違反,按照甲方管理制度處理;因施工違章造成的人員傷亡,其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9.4.3 乙方人員在進行高空施工時應注意做好防護措施及人身保護措施,遇有同一作業面上立體交叉時,作業人員在垂直方向不得交叉作業。如有發生此類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因此發生的所有賠償責任。
9.4.4 甲方認為乙方工作中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設施不足,可要求乙方限期改正,若仍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甲方有權自行安排,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5 噪聲及揚塵
9.5.1 工程實施全過程,要節約資源,愛護環境,保護環境,滿足社會的環保要求,避免噪聲擾民并嚴格控制粉塵污染,如有社會投訴或因為粉塵污染受到相關部門處罰,乙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9.5.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最大限度的控制擾民,并負責解決出現的擾民及民擾問題,并承擔相應的費用。若乙方不能平息事件,則由甲方解決,由此產生的經濟支出由乙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擾民事件除外)。
9.6 排污
乙方因生產、生活造成的廢棄物、污水等應按照甲方要求的指定地點堆、排放,如有違反,按甲方現場管理制度執行。
9.7 防火、防電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電源、電線的擺放與連接安全,嚴防發生火災、觸電事故。施工現場嚴禁有明火,現場施工人員不準吸煙,避免明火。如需明火施工,需提前到甲方處辦理動火證。施工現場要消除一切火災隱患,并備有滅火工具。若乙方于本分包工程范圍內發生一切火災事故,應賠償造成的所有損失及政府的處罰,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9.8 體檢
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須有一年內的體檢記錄,確保身體健康,無突發性及傳染性病史。否則,因此導致的職工健康、安全或疾病事故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9.9 其他
若專用條款或甲方現場管理制度有更為詳細的規定,乙方應遵照執行。
10 材料及設備管理
10.1 輔材及中小型機具
10.1.1 材料、設備進場的時間及程序
乙方應及時組織符合本合同約定、施工生產需要及國家相關規范要求工程需要的材料進場,乙方應遵守甲方材料進出場規定和其他材料的相關制度。原材料購買前七天及時向甲方提供樣品,并按經甲方確認的樣品采購材料。
10.1.2 提供材料的產品資料
乙方應隨進場材料向甲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書、檢測報告等資料,否則,甲方將拒絕材料進入現場。
10.1.3 材料的質量與檢測
10.1.3.1 乙方采購的材料應按工程所在地的檢驗試驗規定自行對材料進行見證取樣,并承擔材料檢驗試驗的全部費用。檢驗試驗結果收集整理后隨完工資料移交給甲方。
10.1.3.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須與整體工程所用材料的材質、顏色、外觀、性能配套。
10.1.3.3 不論乙方提供的材料是否經過甲方檢驗,均不減輕乙方的責任,甲方也不對其檢驗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10.1.4 違約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更換材料用于本分包工程施工。否則,甲方將視為乙方擅自降低材料標準而違約,乙方將為此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甲方要求改正的,應立即改正,并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10.2 甲方供應材料
10.2.1 計劃
10.2.1.1 乙方若需使用甲方供應材料(具體材料規格及數量見專用條款約定),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報送需求計劃給甲方,該計劃應包括材料的需求數量。甲方按專用條款約定審核確認后,該需求計劃生效。除設計變更外,甲方僅按該需求計劃的材料種類及數量提供,但該計劃并不作為乙方完成實物工程數量的依據。設計變更所需甲供材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日內報送需求計劃。
10.2.1.2 乙方在材料使用前十五天報送詳細的需求報告,以確保甲方及時供貨給乙方使用。因乙方計劃或報告提供不及時導致甲供材不及時,由乙方承擔相應的工期責任及相關損失。
10.2.2 使用
10.2.2.1 在施工過程中,甲供材料及甲供設備到場后即由乙方專職材料人員負責驗收,承擔保管、保養、維護等責任。發生的卸車、清點、保管、保養及維護費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價款內。
10.2.2.2 甲方對現場使用的甲供材料及甲供設備有優先的占有控制、管理權,如發現乙方浪費材料、損壞設備,乙方應按照甲方現場管理規定支付違約金。現場剩余的材料及廢料由乙方負責及時清理運回現場材料倉庫,并及時辦理相應手續,不得亂放。
10.2.2.3 施工中如甲方供應的材料有節約,則剩余材料應由甲乙方分享,具體比例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確定。若乙方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超過甲方審定的需求計劃,其超過部分由乙方自行采購,且采購的品牌、質量、顏色、外觀應與甲方供應的材料及設備保持一致,或由甲方供應,按甲方采購價(依甲方采購合同確定)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2.2.4 乙方嚴禁擅自使用甲方物資,同時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物資管理制度,進出場物資必須先向甲方申報,待甲方書面認可后方可進場或退場。擅自使用的,除返還原值外,還應承擔專用條款約定的罰款。
10.2.2.5 所有應由甲方采購供應的材料、半成品,即使由乙方采購供應被用于工程,但若未經甲方項目經理書面批準和認可的,一概不計入乙方的工程價款或其它屬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內。
10.3 甲方供應設備
10.3.1 甲供設備種類、數量及提供時間見專用條款約定。
10.3.2 乙方在使用完畢后,應立即將甲供設備退還給甲方,并辦理退還手續。退還時其回收率不得低于專用條款約定的回收率,因乙方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的丟失、損壞或低于該回收率的,由乙方負責按此類周轉機具/材料的原值賠償不足部分,或由甲方在應付乙方工程價款中扣除甲方提供的現場照明燈具、燈泡(管)在施工過程中更換時應以舊換新。
10.4 對甲方供應材料的加工、管理
10.4.1 乙方工作內容若包括對甲方供應材料的加工、管理時,乙方應編制材料加工方案,計算材料需求數量及可退還材料數量,在本合同簽訂后七天內報甲方,甲方應依據專用條款約定的計算規則進行核實。經甲方核實后,該加工方案、需求數量及退還數量成為本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乙方未及時報送的,甲方可自行編制方案并通知乙方,通知后即成為具備合同效力的文件。
10.4.2 乙方在退還甲方材料時,應將其返回原狀,并在與甲方核對退還數量及質量后,完成退還工作。若退還材料少于約定退還數量時,由乙方負責按甲方采購價格的原值賠償,或由甲方在應付工程款中扣除。材料復原及退還材料發生的費用承擔等具體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無約定時視為由乙方承擔。
11 檢驗、驗收及完工
11.1 驗收程序
11.1.1 乙方應在每個分項樣板工程施工完、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每個分項工程施工完后進行自檢后,依本合同約定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11.1.2 上道工序未自檢、甲方和監理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中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和隱蔽驗收制度。
11.1.3 如因甲方未按乙方通知時間及時進行驗收,造成工期延誤,按本合同第4.3 條約定處理。
11.2 隱蔽工程檢驗、階段檢驗及完工檢驗
11.2.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本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進行驗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1.2.2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應通知甲方辦理完工驗收,并向甲方提交完工驗收報告及有關資料施工技術基礎資料(包括施工日志),甲方在收到上述資料后的14個工作日內應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的7個工作日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需要修改的,乙方按甲方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在甲方、監理在完工驗收單上簽字,明確表示本分包工程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之日,為工程完工時間。
11.2.3 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整體工程完工驗收,及時完成驗收提出的整改內容;并負責向甲方提交產品合格證、完工報告及符合地方標準的資料。如有缺項、漏項或資料不合格等情況,甲方有權不辦理工程結算,不支付剩余工程價款及保修金。
11.3 重新檢驗
11.3.1 檢查檢驗合格后,發現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修責任及費用,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甲方并不為其檢查檢驗的行為承擔任何責任。若乙方拒不返修或整改,則由甲方自行聘請第三方返修,并按其與第三方實際發生費用從乙方應付工程款中雙倍扣除。
11.3.2 無論是否進行驗收,當業主、監理工程師、甲方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離和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后,由發出重新檢驗指令一方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且乙方不能證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擔檢驗、返工、修理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順延。
12 工程保修
12.1 保修期
保修期及保修金比例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2.2 保修責任
12.2.1 保修期內,乙方在收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小時內派人修理。
12.2.2 如發生需要乙方緊急搶修的事故,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12個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12.2.3 如乙方不能在甲方約定的時間內派人修理,甲方有權利委派給第三方進行修理,修理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在乙方質保金中扣除。
12.3 保修金的返還
保修金在專用條款約定時間內無息支付給乙方。
13 合同價格
13.1 合同價格模式
下列合同價款的方式,甲、乙雙方在本工程分包合同中約定采用其中的一種:
13.1.1 固定合同總價。
13.1.2 固定綜合單價,結算時綜合單價不變,工程量計算和變更價款的調整依據本合同第13.4條及專用條款的約定執行。
13.1.3 固定綜合單價+措施費包干,結算時綜合單價不變,工程量計算和變更價款的調整依據本合同第13.4條及專用條款的約定執行,措施費總價包干。
13.1.4 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13.1.5 其他方式
13.2 合同價格內包括的風險及費用
13.2.1 本分包工程的第13.1.1種計價方式的合同總價款和第13.1.2、13.1.3種計價方式的單價,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均為一次性含稅包干價,乙方不得以低于成本、出現虧損等任何原因要求調高價款。
13.2.2 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否則下述風險及費用已含在本合同價款內,不予調整:
(1)乙方完成的實際工程量與乙方標價的清單內工程量的差異(僅為固定合同總價包括的風險范圍)。
(2)經過乙方標價的工程量清單(或乙方投標報價)各分項工程、各子目中的計算、價格錯誤及組價的漏項。
(3)乙方為完成本合同所述工作范圍內及相關的所有工作內容發生的費用。
(4)乙方施工范圍或施工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導致價格的變化。
(5)材料價格及人工價格上漲或下落。
(6)稅率及費率的變化。
(7)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
(8)當地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各種價格調整。
(9)其他。
13.3 工時或工程量的計算
13.3.1 采用固定合同總價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3.3.2 采用固定綜合單價模式的,甲乙雙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計量規則,按圖計算工程量。
13.3.3 采用勞務計時單價模式的,由乙方每日統計其用工數量,報甲方審核確認工時數量。
13.3.4 對乙方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13.4 合同價格的調整
13.4.1 價格調整的程序
若發生影響本合同價款的事由,乙方需在七天內向甲方提出調整本合同價款的請求并附所有證明資料。若乙方未按本條所述時限和方式提出合同價款調整的請求,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確認調整金額,乙方不得再行提出任何異議。
13.4.2 價格調整的計算方式
因設計變更發生的價格調整,清單中已有相同項目的,按照已有項目填報單價調整;清單中有類似項目的,參照類似項目填報單價調整;清單中沒有相同或類似項目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14 合同價款的支付
14.1 預付款
見專用條款約定。
14.2 進度款的支付
14.2.1 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由乙方向甲方報送已完成工程量,該報告應完整、準確的統計當期工作量完成情況,并包括中期結算價及明細表及上期農民工工資已發放的工資單據。
14.2.2 甲方在收到乙方報送工程量后,對其進行審核確認,甲方在進行審核前24小時應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當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14.2.3 甲方審核確認的工程量,抵扣工程預付款及其他應扣除金額,并在甲方收到建設單位當期付款后,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具體支付比例及時間在專用條款中明確。甲方未予審核的,不能視為甲方對其的默認,只有當甲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認可時,方表示該工程量的計算得到確認。
14.2.4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未按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的,甲方不予計量,并視為乙方放棄當期支付請求。
14.2.5 甲方依本條約定確認的工程進度款僅為中期付款依據,對雙方不產生任何合同價款確認方面的約束力,且并不視為對因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的確認。
14.2.6 因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索賠價款或費用及其他依本合同約定追加的合同價款由雙方確認后在最終結算時一并支付。
14.3 代扣代繳款項
依規定應由甲方代扣代繳的已計入合同價格中的各類款項,由甲方在向乙方支付款項時直接扣除(具體代扣代繳款項結合實際情況由合同雙方約定)。
14.4 拒絕付款
14.4.1 除本合同其他約定外,甲方有權自在以下情況發生當期起,拒絕支付乙方工程款,直至乙方整改完畢,符合本合同約定后再行支付,延付期間甲方不承擔任何利息及違約責任,并且乙方需對其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完全(包括本合同約定的工期、質量、材料檢驗、成品保護、資料提交、農民工工資發放等所有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的。
(2) 乙方未在提出每期付款請求前提供足額稅務發票的。
15 變更
15.1 變更的范圍和內容
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可按照本條規定進行變更:
(1)縮小乙方工作范圍或取消合同中的任何一項工作。
(2)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質量或特性。
(3)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5)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6)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5.2 變更的指令
15.2.1 乙方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本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建設單位或監理根據總包合同做出的,并經甲方確認通知乙方的變更指令。
(2)除上述(1)項以外的甲方直接做出的變更指令。
15.2.2 乙方不應執行從建設單位或監理處直接收到的未經甲方確認的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乙方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由甲方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后,按甲方意見實施。
15.2.3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5.3 變更的計價和對工期的影響
15.3.1 發生工程變更后,按本合同第13.4條及專用條款的約定調整合同價格。
15.3.2 變更工作影響工期的,按本合同第4.3.3條約定辦理。
15.3.3 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及順延工期。
16 索賠
16.1 協助索賠
在分包工程實施過程中,如果按總包合同可進行索賠時,則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以書面形式提供分包工程方面的相關情況或其它資料,出示同期施工記錄等有效證據,協助甲方索賠成功。任何此類乙方索賠的款項均應在甲方已從建設單位取得相關索賠款項的前提下支付,且索賠額度不超過建設單位批準索賠額中的費用額度。若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索賠不成功,甲方有權不批準乙方的該項索賠,且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16.2 索賠的程序
乙方應在索賠事件發生7天內,將索賠數額和索賠依據上報甲方。若乙方未按時報送索賠事項,視為乙方放棄其索賠權利,在此時間后提交的任何補充索賠請求均不予批準。
17 合同價款結算
17.1 結算的計價方式
17.1.1 若采用固定合同總價模式,則最終結算價款為本合同中約定的合同總價與合同確定的調整金額之和。
17.1.2 若采用固定綜合單價合同、計時單價合同模式,最終結算價款均為其單價與依合同確定的工程量/工日/數量之乘積,加上合同確定的調整金額。
17.2 結算的程序
17.2.1 乙方應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并驗收合格之日起28天內向甲方上報其結算資料,結算資料應包括其結算總價及明細表。甲方在收到該結算資料后予以審核,并經甲方代表簽字確認后生效。甲方未對該結算資料提出意見不能視為默認,僅在甲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同意后,結算資料方視為認可。
17.2.2 若乙方未在該期限內上報結算資料,或結算資料不符合本條約定,則被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現有資料,單方面進行計算,并確定結算價格,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且不得提出異議。甲方有權扣留本合同約定結算完成后應付的任何款項,直至結算最終辦理完畢,且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及利息。甲方前期依據本合同已支付的款項被視為已滿足乙方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需要,若因此發生乙方拖欠農民工工資、農民工聚眾鬧事等情況,乙方將承擔違約責任。
17.3 配合甲方與建設單位的結算
甲方若要求乙方就總包合同工程結算事宜,與工程監理、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的審查單位共同核實時,不論與乙方的結算價格是否直接相關,乙方均須按甲方的要求予以配合。若乙方未予以配合的,造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結算中未能獲得相應價款的,乙方在本合同價款的結算中不得計取。
18 違約
18.1 乙方違約責任
18.1.1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完工時間完工的,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比例承擔違約金。
18.1.2 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標準的,乙方除按本合同約定進行修復外,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比例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8.1.3 其他違約責任在其他通用條款及專用條款中約定。
18.2 甲方違約責任
若乙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的所約定的責任和義務,而甲方應按本合同未盡支付價款義務時,甲方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對此無權再獲得任何其他工期延長或費用、利潤的增加。
18.3 違約金的扣除
18.3.1 甲方可直接依據本合同約定扣除違約金,而不需得到乙方的確認。
18.3.2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合同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9 合同的解除
19.1 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
乙方存在違約行為,或甲方認為乙方沒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時,甲方可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乙方時合同解除,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甲方全部損失。甲方也可選擇向乙方發出整改通知要求整改,乙方不能按照整改通知進行整改或者整改結果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工作內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自行組織實施、整改或委托第三方實施、整改。由甲方自行組織實施、整改或第三方實施、整改的,除相應工程量不進入乙方的合同結算價款外,由此所造成差價及因此導致的工期延誤責任,均應由乙方承擔。
19.2 因建設單位原因而解除合同
如因建設單位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達到專用條款約定時限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9.3 合同解除后的移交和撤場
本合同解除后48小時內,乙方應將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全部移交甲方,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所產生的費用按專用條款約定承擔。若乙方不按規定時間離場,甲方向乙方收取占住費,該筆費用直接從本分包工程結算款中扣除,同時要求乙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占住費及違約責任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0 擔保及保險
20.1 履約擔保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七天內,按專用條款約定向甲方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有效期至整體工程完工驗收之日止。甲方在未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的履約擔保前,有權不向乙方支付任何工程款或工程進度款。
20.2 保險
20.2.1 甲方已購買工程保險(具體見專用條款所述),乙方應視其需要自行購買保險,保險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價款中。若發生甲方購買保險保賠額以外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0.2.2 若根據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工期延誤責任時,因此導致保險期延長的損失,也應由乙方承擔。
21 爭議
如果在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產生由于分包工程的施工的任何爭議,無論是在分包工程施工期間或竣工之后,也不論是在分包合同有效或終止分包合同之前或之后,承包人或分包人可就此類爭議向另一方發出通知。在此情況下,雙方應設法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或由第三方進行調解;當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以下一種作為爭議的解決方式: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機構應由雙方在本合同的專用條款中約定。在分包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各自的權利義務不因正在進行仲裁為由而改變。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雙方也可在本合同的專用條款中約定選擇。在分包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各自的權利義務不因以正在進行訴訟為由而改變。
22 不可抗力
22.1 不可抗力事件定義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的定義相同。
22.2 減少不可抗力的損失
22.2.1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采取措施。若因乙方未能盡力挽救,導致損失擴大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2.2.2 甲方項目經理認為乙方應當暫停工作的,乙方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乙方向甲方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乙方應向甲方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2.3 不可抗力責任承擔
22.3.1 本分包工程本身的損害、因不可抗力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2.3.2 甲乙雙方人員傷亡引起的全部責任各自承擔。
22.3.3 乙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
22.3.4 停工期間,乙方應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2.3.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22.3.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3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23.1 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甲乙雙方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延誤的工期,經甲方確認后,按專用條款約定處理。如乙方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23.2 施工過程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乙方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時提出處置方案,甲方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改方案,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延誤的工期,經甲方確認后,按專用條款約定處理。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甲方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24 其他
24.1 禁止轉讓合同權利或義務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轉讓合同權利或義務,若確需轉讓合同權利或合同義務,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取得合同另一方明確的書面同意意見;
(2)簽訂合同權利、義務轉讓協議。
24.2 合同備案
本合同簽訂后15天內,乙方應負責至相關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分包工程備案手續,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辦理備案手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且未能辦理備案前,甲方有權不支付任何合同價款。若本合同發生重大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后7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協議送原備案機關備案完成后,變更協議生效。
24.3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加蓋公章并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完工結算辦理完,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約定的工程款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自行終止。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注:本條件序號與通用條款一一對應
2 工程概況
本工程概況描述如下:總用地面積15425.65平方米(約23.14畝),廠區總建筑面積約為23348.93平方米,其中辦公及1#車間建筑面積10150.49平方米,2#車間建筑面積4847.16平方米,3#車間建筑面積5974.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2376.44平方米
3 工作內容:
3.1 (包含但不限于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圍擋構件制作、采購、運輸、安裝施工等與其相關的一切工作內容。)
3.2 進行及完成建設單位及有關政府部門規定的對工程材料、已完工程的試驗或檢驗,包括按規定提交有關報告。
3.3 若存在指定供應商供應材料時,乙方須在現場接收指定供應商送來的材料,并負責上述材料的卸貨、儲存、堆放、保管、從儲存點至安裝點的駁運及安裝。同時乙方須在材料到現場的當日開箱驗收,遇有破損或不合格的,須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與建設單位聯系、安排與指定供應商替換。若乙方未及時驗收而后又發現有破損或不合格的,或未妥善保管而使材料破損或被遺失、偷竊的,諸如此類的損失都由乙方負責。
4 合同工期
4.1 開工
工程實際開工日期以甲方現場書面通知進場施工時間為準,無論實際開工日期與本合同約定計劃開工時間是否一致,乙方均已在投標中考慮了該項風險,不得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
4.2 階段工期
4.2.1進度計劃
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報送本分包工程進度計劃,該計劃應滿足甲方整體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及重大節點控制日期的要求。該計劃經甲方審核確認后,作為合同附件,具備合同約束力,乙方必須遵守該計劃中關于本分包工程的階段工期及完工日期的要求,甲方無義務對乙方工期提前的行為予以獎勵或支付任何補償。
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或按甲方要求提交階段、時段施工計劃,同時提交與完成上述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但甲方對月及階段、時段等過程中施工計劃的任何批準不視為允許改變總工期,不得作為乙方提出工期延長及追加合同價款的依據。
4.2.2 重大節點控制日期
重大節點控制日期
工程重大節點 |
控制日期 |
備注 |
工程竣工 |
2024.3.25 |
|
4.3 工程完工及延期
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完工日期或依合同順延后的完工日期前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通過各項驗收。
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導致工程延期開工或造成關鍵線路工程的工期延誤,乙方須在事件發生后7天內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并附上相應的證據資料。經甲方審核確認后,按甲方批準時間順延階段工期或總工期,但乙方無權要求因工期延長引起的合同價款的增加。若本條所述審核需建設單位審批的,則以建設單位審核結果為準。
除上述原因外其他情況導致的工期延誤,及乙方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為不影響本分包工程工期,也不涉及任何費用及利潤的增加。
4.4 違約責任
在施工期間,若乙方進度不能滿足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安排趕工措施,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此影響甲方對建設單位履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相應損失。甲方認為乙方施工能力不能滿足甲方工期要求的,甲方可單方面減少乙方施工范圍或工作內容,另行雇傭第三方實施,因此發生的費用雙倍從應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無須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扣除依據為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額。
乙方延長工期完工的,每延誤一天,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為: 10000元/天 ,總金額不超過合同額的3% 。
5 質量標準
5.1 質量標準及獎項
本分包單位工程確保質量等級““婁江杯”、“姑蘇杯”、蘇州市市級標準化文明示范工地”,達到“ / ”、爭創““揚子杯”、蘇州市級工法1項、蘇州市市級科技進步成果1項”,確保到達建設單位第三方檢測標準,乙方承諾保證工程質量滿足上述要求,施工中須認真按本工程的技術規范、甲方、監理單位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要求施工;如未達到上述要求,甲方將對乙方處以結算總價下浮 1~3 %的處罰。為達到上述標準,乙方采取各種措施(包括未達到上述標準采取的修補措施)的費用已包含于合同價款中,不再增加任何費用。
5.2 返工、修理及整改
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派駐甲方代表可要求乙方返工、修理和整改,除非乙方舉證證明并非乙方原因造成,否則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修理、整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3 違約責任
若甲方通知乙方后24小時內,乙方不能對缺陷進行修返工、修理或整改,或乙方返工、修理或整改后仍不能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甲方可在發出通知24小時后雇傭第三方進行修補,并從乙方的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因此發生的費用,扣除依據為甲方與返工、修理或整改的第三方實際發生費用金額和甲方由此產生的其他費用,無須征得乙方同意,如工程款/保證金不足以彌補造成的損失時,甲方有權追索所有損失。
因乙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出現影響結構、使用功能等重大質量事故時,乙方必須承擔事故處理所發生的所有費用,且甲方可無條件終止本合同。
6 甲方權利及義務
6.1 派駐甲方代表
甲方派駐代表為 徐文祥 ,其權限為對乙方施工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進行協調、監督和管理,除甲方派駐代表或書面確定具有權限的代表人外,任何人的簽字及行為均不對甲方發生效力和產生任何約束力。任何人的口頭承諾,任何個人或以項目部(項目部章)名義簽訂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承諾、擔保等書面協議,及以個人或項目部名義的借款行為均不對甲方產生法律效力和約束力。現場涉及的簽證、零星用工、索賠補償、結算等經濟類的文件嚴格按照相應的授權和流程辦理,未按照相應流程和授權權限辦理的經濟類文件不對甲方產生法律效力和約束力。
6.3 現場施工條件的提供
(1)甲方僅提供現場已有的垂直運輸設施及周轉架料,乙方不得因自身施工便利要求甲方延長垂直運輸設施及腳手架的搭設時間。考慮到需配合現場其他分包工程施工,甲方不承諾專為乙方提供任何設備及周轉架料,乙方也不得因甲方不能完全滿足乙方關于垂直運輸設施及周轉架料的要求,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費用賠償。
(2)甲方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場地平整并提供進場材料臨時堆放地點。
(3)甲方還應負責向乙方提供除本款第(1)項所述的施工所需工作面。若因甲方提供工作面不及時導致乙方施工進度受到影響,乙方可按本合同第4.3條約定辦理工期順延,但不得就此提出任何經濟索賠或費用補償。
6.5 其它
其它權利及義務: /
7 乙方權利及義務
乙方派駐代表為 虞義兵,其權限包括全權負責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代表乙方行使與本合同有關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方案、進度計劃、往來函件、月結、罰款單據、總結算等文件。并與甲方保持通暢的通訊聯系和現場配合,乙方對該負責人所有基于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行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乙方必須配備專職的預結算人員,代表乙方進行工程量核對,月結辦理等工作。
現授權委托此郵箱:156888534@qq.com為乙方法定授權委托指定郵箱,適用于本工程往來函件的收發工作。
乙方必須按投標文件要求在施工現場派駐管理人員,且不得隨意更換。管理人員每周駐現場時間不得少于40個小時。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換上述人員,乙方須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并提交擬任命的管理人員的詳細資料,經甲方審查批準后方可更換。若乙方未經甲方允許更換任何一位管理人員,或管理人員駐現場時間未達到本合同要求,則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為: 5000元/人*次 。
如果在履約過程中,甲方認為乙方的管理人員不能勝任其工作,則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5天內提交擬任命的管理人員的詳細資料,經甲方批準后更換。如乙方在5天內未提交出新的人選,或兩次提出的人選都不能令甲方滿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對甲方的債權轉讓。
7.2 工程施工
(1)乙方需服從甲方現場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公司及項目部管理制度,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七天內報送勞動力安排計劃,并按本合同約定的階段工程分別注明各工種最低人員數量。該計劃一經甲方審批確認,即成為具備合同效力的文件。若乙方怠于報送該計劃,甲方可單方通知或分階段通知乙方其關于勞動力數量的要求,通知送達后,該要求即對乙方具備約束力。若乙方人員不足最低數量要求時,甲方可自行安排勞動力工作直至乙方調配足夠勞動力之日止,并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應費用。
(3)乙方連續三十天不能滿足上述人員數量要求時,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其按合同第19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須按照批準的施工方案做好冬雨季施工防護措施。
(5)乙方應及時清理現場丟棄的垃圾至甲方指定堆放地點。
(6)乙方應按照甲方協調的工作面按工序進行施工,不得在施工中損壞其他分包人的工作成果,否則按甲方與其他分包人簽訂的合同價格予以賠償。
(7)乙方工作應滿足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工作中的相關要求,如與其他分部分項(專業)工程施工相關的留孔、補洞、預埋、修補等以及為其提供便利條件等施工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本合同的合同價格的單價或合價中已包括此類的交叉、配合工作內容及其費用,并且因配合工作對施工工期的影響也已包括在本合同約定的分包工作期限內,不因此順延工期。
(8)乙方應嚴格依照本合同及甲方指令施工,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建設單位、監理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若建設單位、監理及有關部門直接向乙方發布指令,乙方應立即報告甲方,經甲方審批后方可實施,否則不予調整合同價款,不計任何費用,且不順延工期。
(9)乙方應提供進場施工人員一年內的體檢記錄,確保身體健康,無突發性及傳染性病史。否則,因此導致的職工健康、安全或疾病事故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0)乙方需嚴格按照專用條款第13條約定的規則進行計量計價,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該條款,對于突破該條款的任何行為均為無效行為。
7.5 人員
(1)乙方人員的吃、住、行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費用。若乙方工人住由甲方提供的生活區宿舍,則甲方收取 / 元/間/月費用。乙方需對由甲方繳納工人生活區乙方工人所產生的水費、電費進行分攤,具體分攤方法由甲乙雙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協商決定,如未協商或協商未明確,按工程造價的0.5%計取。
(2)乙方應與其使用的工人簽訂勞動合同,且保證工人持有上崗證件,不得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為工人繳納社會保險,若乙方違反法律規定不予繳納或不足額繳納,應自行承擔因此導致工人提出的賠償,及因此導致的法律責任。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可直接從應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扣除金額為甲方實際支出金額,無須通知乙方或得到乙方同意。
(3)乙方必須設置專職勞務管理人員 王國寶,勞務員必須持證上崗,勞務員證書編號 考049-0015059 ;用以對接項目勞務管理工作,乙方勞務管理人員不得私自更換,如發生人員變更,必須上報項目勞務管理中心審批通過,并將相關信息留存備案。乙方必須每月按時參加項目組織召開的勞務管理例會,參會人員包含:授權施工隊長、分包各班組長、分包勞務管理員,要求以上人員必須參加。
(4)乙方應確保工人工資的按期足額發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資導致工人討薪、聚眾擾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員(包括其雇傭人員)未經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資、工程價款等名義,擅自進入建設單位、監理、甲方辦公區或工程現場妨礙建設單位、監理、甲方工作人員正常辦公,或影響正常施工,或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和建設單位聲譽的行為出現時,甲方無須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的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資額直接向其支付工資,并從乙方工程款中雙倍扣除;每發生一例此類事件,乙方還需承擔的違約金為: 50000元/次 。
(5)乙方所有參與本工程作業的人員包括施工管理人員,在進場前,須向甲方出示并遞交進場人員的花名冊人員信息檔案表、分包單位入場承諾書、務工人員進場施工承諾書、勞動合同、及其身份證、計劃生育證、出省(市)務工許可、特殊崗位操作(合格)證、安全員證、勞務員證,及按照建設當地有關政府部門的要求須出示的其它相關證件的原件,并向甲方遞交相應的復印件。每月25日還須提供當月的乙方蓋章確認的人員信息檔案表、花名冊、考勤表、工資發放表、人員變更月報表及勞務管理報表(要求上報信息全面、真實、合理,上報資料簽字、蓋章、手印齊全,必須和項目門禁考勤、勞動合同信息保持統一,此信息作為項目付款、結算的依據)。若不按本條約定提供相應甲方要求的勞務管理報表,甲方可拒付當期工程款直至乙方補足相應資料。
(6)乙方嚴禁雇傭未成年人、殘疾人及年齡未超過16歲的現場作業人員。若因乙方雇傭未成年人、殘疾人及年齡未超過16歲的現場作業人員,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則乙方應承擔責任,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每發生一例此類事件,乙方還需承擔的違約金為: 20000元/人。
(7)當項目屬地政府要求總承包單位代發農民工工資或要求總承包單位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代發乙方農民工工資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7.6 免除甲方責任
乙方應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時保證,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分包工程的實施、完工以及保修過程中免于承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與下述事項有關的任何責任、費用、索賠和訴訟:(1)任何人員的傷亡;(2)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3)由于乙方的疏忽、過失導致的連帶責任。
如乙方在分包工程中造成以上事項或導致甲方因以上事項承擔相關責任,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為 50000元/次 ,同時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賠償金、訴訟費、差旅費等。
7.7 禁止轉包
乙方嚴禁將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根據乙方提供的履約擔保索取賠償,擔保金額不足以承擔甲方損失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不足部分。
7.8 其它
其它權利及義務: /
8 技術資料
8.1 甲方于收到圖紙7天內(或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雙方協商確定)(時間)向乙方提供圖紙1套,并于乙方收到圖紙14天內(或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雙方協商確定)(時間)組織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
8.2 乙方在進場7天內,需根據項目特點,配備專職的且滿足所負責施工任務需求的技術人員。
8.3 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下發的經甲方認可的施工圖紙、變更等施工指導性文件(下稱施工指導性文件),編制施工指導性文件臺賬并對作業班組及操作工人進行交底,確保現場按施工指導性文件進行施工,并滿足相關規范、標準和圖集要求。施工之前,乙方有責任認真審閱施工指導性文件,對文件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甲方反饋,提出意見,并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問題;施工過程中,乙方有責任根據現場施工情況,對施工指導性文件存在問題及時向甲方反饋,提出意見,并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問題,過程中,乙方有責任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乙方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現場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私自更改文件內容,因乙方私自更改不按施工指導性文件施工造成的相關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約行為處以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上繳方式及金額由甲方根據相關文件進行確定。
8.4 乙方應按甲方審核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甲方應對施工方案進行交底(乙方有責任及時參加甲方組織的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如乙方未按經甲方審核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或未履行簽字手續,屬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返工,并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約行為處以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上繳方式及金額由甲方根據相關文件進行確定。
8.5 乙方應配合甲方對現場施工內容進行技術復核檢查。對過程中檢查出違反相應法規、規范、圖集及方案要求的問題,乙方須無條件按要求期限進行整改,對甲方下發的技術復核單或整改單,進行書面回復。乙方拒不整改或在要求期限內整改不合格的,屬于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約行為處以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上繳方式及金額由甲方根據相關文件進行確定。
8.6 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無條件配合甲方的試驗檢驗工作,配合甲方進行材料檢驗試件的制作,試件應符合相關規范和標準要求。因試件制作問題而造成的檢驗不合格,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上繳方式及金額由甲方根據相關文件進行確定。
8.7 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現場平面和高程的控制測量復核,甲方施測完成的平面控制點和高程控制點向乙方移交后,乙方應做好測量控制點樁位的保護工作,并自行完成基槽和樓層內的細部放線和高程引測。放線完成并自檢合格后報甲方復驗。若乙方未向甲方報驗或驗收不合格,自行放線或高程引測的偏差造成返工或工程質量問題,責任由乙方承,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上繳方式及金額由甲方根據相關文件進行確定。
8.8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工程相關資料,或協助甲方編制相關工程資料。如乙方在規定時間內未報送相關工程資料,報送資料無法滿足甲方及相關文件規定要求,或拒不配合甲方完成相關工程資料的編制,屬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約行為處以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上繳方式及金額由甲方根據相關文件進行確定。
9 環境保護及安全文明施工
9.1安全施工及環境保護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及公司的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及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按國家及行業相關部門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持有效證件)負責對本施工范圍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安全生產。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3)乙方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配合甲方的創優工作。確保“婁江杯”、“姑蘇杯”、蘇州市市級標準化文明示范工地”,爭創“揚子杯”、蘇州市級工法1項、蘇州市市級科技進步成果1項。如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原因造成的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工完場不清、安全防護不到位的情況,乙方應積極整改。如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可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認真遵守甲方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相關規定制度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后實施。
(6)乙方所有進場的施工人員的安全帽由甲方統一配置,費用按 50 元/頂的標準費用由乙方繳納;進場工人的胸牌由乙方到甲方處統一辦理,乙方承擔工本費30元/個。其他安全防護和勞保用品由乙方自行配置,如果乙方不按要求配備,甲方有權代為配備,所發生的費用在乙方工程款中雙倍扣除。
(7)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之前必須進行入場安全教育、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接受甲方的安全交底,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管理規定,杜絕死亡和重傷事故。確保安全防護到位,以及本方施工人員的安全操作,并且在危險地方要有明顯標志。施工必備的安全消防器材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甲方要求進行布置,費用已經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費用中。
(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達到:合法用工,杜絕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高處墜落、觸電造成的死亡及重傷事故;杜絕食物中毒、現場作業中毒、火災、爆炸、重大責任交通事故;
(9)乙方必須保證合理用工,不得違反下列規定:
a、嚴禁乙方私招亂雇、冒名頂替、使用不滿16周歲的童工、(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上及有犯罪前科人員;
b、對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安排四級體力強度的工作;
c、務工人員證件齊全,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嚴禁招用無證人員;務工人員名冊及證件復印件報現場項目經理部備案;
d、嚴格執行女工“四級”保護規定;
e、不準乙方拖欠民工工資;
(10)個人防護的一般要求:
a、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2米以上)必須系好安全帶,固定點牢固可靠,高掛低用。
b、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穿好絕緣鞋,戴好絕緣手套;從事有毒有害作業必須按施工方案要求配戴、使用防護用品,如防毒口罩(面具),電焊面罩、耳塞等。
c、乙方根據作業內容必須及時為施工人員配備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絕緣手套、防護面具、口罩、電焊帽、護目鏡、電焊服、電焊手套、耳塞、防毒面具等等。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 太倉市有關環境保護的相關條例和施工揚塵綜合治理辦法,最大限度的控制擾民和民擾問題;如果乙方在太倉市規定的施工期間施工噪聲超過國家規定,則由乙方自行解決由此引發的擾民和民擾問題,甲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期和費用的責任,如果乙方在太倉 市規定的施工期間施工噪聲不超過國家規定,但仍引起了擾民和民擾問題,則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向業主辦理工期和費用簽證,由業主解決擾民和民擾時間,并承擔發生的費用。
(1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控制粉塵污染,如被政府有關部門警告,則甲方按2000元/次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如果政府部門有懲罰性違約金,由乙方全部承擔。
(13)乙方應保持生活區的清潔衛生環境,嚴禁隨地亂扔、亂拋生活垃圾,禁止隨地大小便,一切污物都應排放到指定地點;建筑材料禁止帶入生活區。
(14)對土堆、砂堆、水泥等必須采用有效的防護措施,以防刮風時造成揚塵,如有發生甲方將對乙方做出相應的處罰與整改。
9.2 安全教育及事故處理
(1)乙方和甲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2)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同時不論是何方責任均應由乙方首先自費對本方人員進行搶救治療及善后處理工作,發生的費用及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進行處理。
(3)乙方在施工期間,如因乙方原因發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除勞乙方承擔責任和費用外,甲方另處罰乙方 50000 元/人;每發生一起重傷事故,除乙方承擔責任和費用外,甲方另處罰乙方 10000 元/人;每發生一起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事故,除乙方承擔責任和費用外,甲方另處罰乙方 5000 元/次;同時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包括對甲方的損失)。
9.4. 安全設備及要求
乙方應為乙方人員配備符合國家規范的安全設備及勞保用品,對甲方有統一規定須代為采購的,則所需費用將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自行采購配備的安全設備及勞保用品應通過安全防護性能測試,符合有關規定,否則不得使用。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配備安全設備、安排安全措施的,每發現一例,除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費用外,還應承擔的違約金: 5000元/次 。
9.9 其他
乙方應執行的其他規定: /
10 人工、材料及設備管理
10.1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及人工,全部由乙方自行提供并承擔費用,甲方不為乙方提供任何材料及人工,若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材料及人工,則視為乙方違約。
若甲方為乙方提供材料及人工,則在結算中扣除,執行以下原則:
材料單價:按照合同約定材料價格或實際采購價格最高者執行扣除。
材料使用量:按照實際使用量或圖紙、方案預算量充分考慮損耗后使用量最高者執行扣除。
10.2 甲供設備回收率為: 100%
11 檢驗、驗收及完工
11.1.1 乙方應提前 1 天向甲方申請報驗。
12 工程保修
12.1 本工程質保期為: 兩年,且保修服務期滿后,并不免除其自身施工質量責任,保修期自整體工程竣工之日起算,保修金比例為:工程結算總價的3%
12.2 保修期內,乙方未在收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小時內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無論是否為乙方過錯,均雙倍從保修金中扣除因此發生的費用,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該費用,甲方有權進行追償。若乙方按甲方要求進行維修后,認為保修事項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在乙方出示可證明責任人的當地質量檢測部門的檢測報告后,甲方協助乙方向責任人追償。
12.3 保修金返還的時間: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兩年后90個工作日內扣除發生的保修費用后,剩余保修金無息支付。
13 合同價格
13.1 合同價格模式采用:固定綜合單價。
13.2.2 除通用條款規定外,本工程合同價款包括的其他風險及費用范圍有: /
13.3.2采用固定綜合單價模式的,計量規則為:按《圍擋專業 工程價格明細表》中計量規則進行計算,如《圍擋專業工程價格明細表》中無明確規定的,按GB500854-2013《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計量規范》執行。
13.3.3甲乙雙方僅認可合同約定的內容,對于合同外的任何口頭承諾及無效協議或簽字均不作為最終結算依據。
13.3.4乙方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垃圾,應由乙方負責清理并外運,若乙方僅負責清理到指定地點,外運交由甲方負責,則該部分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后在結算中扣除,若未協商一致則按照結算額的 1 %進行扣除。
13.4 合同價格的調整
13.4.1 價格調整的程序
若發生影響本合同價款的事由,乙方需在七天內向甲方提出調整本合同價款的請求并附所有證明資料。對于有業主正式洽商變更、修改圖紙并能夠清楚計算工程量的不能執行預算外簽證單,只有合同外發生的或無法在圖紙上計量的工程量才能執行簽證單,項目工程部門的簽字只能證明事實發生的實際情況,項目商務部對于發生的事實按照合同的約定判定、是否符合簽證條件及計算規則進行審核,派駐甲方代表的簽字作為計入結算的初步依據但非最終依據。
13.4.2 簽證管理
(1)當簽證、變更事項發生時,由甲方下達施工指令單。
(2)乙方簽收甲方下發的施工指令單后,開始辦理簽證、變更申請,即完成現場簽證、變更審核單的內容,同時上報報價清單,報價清單需甲方授權人簽字方可施工。
(3)乙方施工完成,辦理簽證、變更確認單,通過甲方驗收后,將所有簽證資料包括簽證、變更單、報價清單、施工前影像資料、施工完成后影像資料、指令單、變更單等報送甲方,同時與甲方核算此次簽證預結算金額,作為過程付款依據,最終審核金額以雙方簽字蓋章的結算書為準(項目章無效)。
(4)簽證表單需保證流程、簽字(有效授權人簽字)完整,流程、簽字(有效授權人簽字)不完整的簽證單視為無效簽證單,不作為結算依據。
13.4.2.2 零星用工審核
(1)乙方根據需求完成甲方零星用工申請,乙方在得到甲方有效授權人簽字的零星用工申請單方可組織施工;
(2)乙方完成施工后,辦理零星用工確認單,同時與甲方核算此次簽證預結算金額,完成簽字審批流程。
13.4.2.3 價格依據:所有合同外發生的事項均依據合同清單及備用清單約定的價格進行審核定價,對于可明確計算工程量的工作禁止采用“簽工”計量,合同內有明確價格或近似項價格的事項不得重新議價,否則甲方在結算中不予計量。
13.4.2.4 時效:甲方下達施工指令后3個日歷日內乙方申報簽證、變更申請單,施工完成后乙方7個工作日內完成簽證變更、驗收單,當月完成工作必須當月結清并封存(結算周期為上月26日~本月25日),后補簽證無效。若因乙方虛報亂報工程量、拒絕按合同約定價格結算等原因造成審核超過(當月未完成結算),則甲方不再就該部分簽證進行審核,結算不予計量。
14 合同價款的支付
14.1 預付款:無預付款。
14.2 進度款的支付
14.2.1 已完成工程量報送時間
乙方向甲方報送已完成工程量時間: 每月20日前 雙方進行核對,同時月度結算單需保證相關人員簽字齊全,否則月結無效。
14.2.2 乙方上報結算金額的審核
乙方承擔的施工內容全部施工完成后,應及時辦理驗收、上報總結算并于三個月內完成結算。乙方上報結算金額經甲方審核,如乙方上報結算金額與甲方審減后結算額的差超過最終結算額的5%,超出部分按審減額的10%對乙方進行罰款。最終總結算需雙方簽字齊全,并且雙方蓋章后生效(項目章無效)。
14.2.3 支付比例及時間
(1) 預付款比例為:無預付款
(2)工程進度款支付:按月支付已完產值的70%。
(3)結算工程款支付:總結算完成支付至結算金額的97%,半年內支付完成。
(4)質量保修金為工程結算總價的 3% ,質保期滿后 90 工作日內無息結清。
14.3 代扣代繳款項: /
14.4甲方以支票、電匯、銀票、商票、保理等方式支付工程款,辦理銀票、商票、保理等所產生的貼息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每次付款前 3 天向甲方提供適用稅率為 3 %的合規增值稅專用發票;當工程款累計支付至95%時,須按結算額開具全額發票(發票名頭為中建方圓華東城市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乙方需接受甲方以抵房形式支付乙方不少于結算額10%的工程款,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過程中抵出、則可突破過程付款比例,以過程結算額(扣除質保金部分)為上限支付,突破部分以抵房款形式支付。
第二種情況: 非過程中抵出、則正常執行合同約定付款比例。
18 違約
其他違約責任:(1)乙方應準確填寫發票項目,如因乙方增值稅專用發票填寫有誤,造成甲方增值稅抵扣稅額損失的,由乙方全額進行賠償。(2)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承擔合同金額(含增值稅) 1 %的違約金。(3)乙方必須確保季節性施工人員的數量,如果出現勞動力不足、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延緩工期的,甲方項目經理部有權另行安排其他分包隊伍插入施工,乙方不得有異議,并承擔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退場通知書后于3日內撤離全部人員,不得擅自帶走甲方的任何設備、材料等,并且所有工程款暫時凍結,直到甲方完成本合同工程且對接替的分包隊伍結算完畢后再予以核算。
19 合同的解除
19.2 因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達 6個月(時限),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9.3 乙方解除合同后應按甲方規定時間撤出施工場地。
20 擔保及保險
20.1 擔保形式為 /,擔保金額為/。
20.2 甲方已購買工程保險為 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險 。
21 爭議
本合同簽訂于蘇州市姑蘇區,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提交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3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23.1 發現文物,甲乙雙方按通用條款處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延誤的工期,按 / 執行。
23.2 發現地下障礙物,甲乙雙方按通用條款處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延誤的工期,處理方法為: /
24 資金風險共擔
乙方應有一定的資金風險承擔能力。當因業主原因延遲向甲方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因甲方自身資金緊張等原因,造成甲方延遲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應妥善安排好連續施工,保證所屬工人決不干擾甲方的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給乙方相應款項,并做好成品保護工作且不得以此為借口向甲方索要費用;在此情況下,乙方應鄭重承諾,表示理解與寬容。在業主工程款不到位時,乙方同意甲方暫緩支付其工程款。任何緩付、遲付的工程款均不計取利息。
25 其它
由于變更導致的合同價格的調整按承包人核實的工程量計算,并由承包人自行按以下情況選擇確定:
如雙方書面確認并作為合同文件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相同或類似項目的單價:
(a)如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已有變更工程的單價,則應基于此單價確定變更單價,計算變更金額;
(b) 如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單價適用于,則應參考此單價確定變更單價,計算變更承包金額。
承包人與建設方未確認的簽證、索賠,分包人不得向承包人要求計取,此部分發生的費用認為已包含在總價中。簽證必須各部門簽字齊全,原件結算,涂改后的簽證及復印件不得作為結算依據。所有簽證均需按實上報如若發現分包人有虛報亂報現象,則該簽證作廢,且處以分包人該簽證2倍金額的罰款。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承包人有權修正或要求分包人修改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并相應減少綜合單價:
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包含某細目但實際施工中并不存在該細目的;
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的材料或設備的品牌、等級高于實際使用的材料品牌、等級的。
3)若分包人出現工程量清單或圖紙中本屬于或合理推斷屬于分包人工作范圍內甩項不做,承包人有權按照標明的清單價或市場價5倍的價格扣除,或由承包人指定第三家進場施工,同時按照第三家施工價格的雙倍進行扣除。因甩項扣除的金額以兩種方式中較高價格為準。除此之外,分包人不得因承包人所分標段施工難易程度而拒絕/挑選施工內容,分包人界面范圍內的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等內容均為分包人施工。
26 補充協議
允許簽訂勞務分包合同補充協議的幾種情形:
(1)合同主要內容有重大變化對合同實施產生重大影響,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修改的;
(2)合同工作內容及范圍有重大改變,包括工作內容及范圍的調增和調減的,導致
合同價款有重大變化的;
(3)合同工程量為暫定工程量的,經雙方核對工程量后合同價款有重大變化;
(4)合同過程中發生的變更簽證金額累計超過原合同額 10%的;
(5) 原則上補充協議金額不能超過原合同額的 30%,若超過原合同額的 30%,則經過甲方上級單位同意后方可簽訂;
僅發生以上情況時,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除以上情況發生時簽訂的補充協議均視為無效協議。
27 廉潔條款
乙方不得為獲取不當利益,通過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贈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等,或通過安排甲方工作人員參加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或通過其他不當方式,就項目工程承包、工程費用、材料設備供應、工程量變動、工程驗收、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等相互串通,損害甲方利益。乙方若有上述不當得利等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繳和處罰,或其他方式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置。
本合同附件:
附件1:《工程簽證、變更指令單》
附件2:《簽證、變更確認單》
附件3:《零星用工單》
附件4:《甲方及乙方工作界面劃分表》
附件5:《甲方及乙方所供材料、機械等資源劃分表》
附件6:《安全生產協議書》
附件7:《質量管理協議書》
附件8:《廉潔協議》
附件9:《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協議》
附件10:《勞務管理承諾書》
附件11:《法人授權委托書》
附件12:《工程履約承諾書》
附件13:《項目章及管理人員簽字權限》
附件14:《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圍擋專業分包工程價格明細表》
附件1
工程簽證、變更指令單
編號:
工程簽證、變更指令單 |
||||||
工程名稱 |
發起時間 |
|||||
施工單位 |
||||||
費用承擔單位 |
||||||
附圖及附圖編號 |
□無 □附圖編號: |
|||||
發起事由及內容:
|
||||||
簽證、變更概預算:
|
||||||
發起工長 |
總工程師 |
|||||
商務經理 |
項目經理 |
|||||
分包單位接收人 |
接收時間 |
附件2
簽證、變更確認單
編號:
簽證、變更確認單 |
|||||||
工程名稱 |
時間 |
||||||
施工單位 |
|||||||
費用承擔單位 |
|||||||
附圖及指令單編號 |
□附圖 指令單編號: |
||||||
事項:
|
|||||||
施工單位簽字 |
發起工長簽字 |
||||||
簽證、變更費用明細:
|
|||||||
生產經理: |
總工程師: |
商務經理: |
項目經理: |
備注:截止至本確認單完成日期,所涉及的工程量、用工量、單價等已全部確認,日后不再進行任何調整(包括工程量,用工量、單價等)
附件 3
零星用工單
編號:
零星用工申請單 |
|||||
申請用工用途(詳細工作內容及相關工作量) |
用工日期 |
||||
施工單位名稱 |
|||||
對應聯系函/ |
|||||
工種 |
本次申請用工(工日) |
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 |
商務部回執 |
||
... |
... |
... |
.... |
||
... |
... |
... |
.... |
||
工種 |
預計總用工 (工日) |
申請部門負責人審核意見 |
商務部審核意見 |
||
... |
... |
... |
.... |
||
... |
... |
... |
.... |
||
零星用工確認單 |
|||||
工種 |
本次用工 (工日) |
開始時間 |
完成時間 |
分包負責人 簽字 |
費用承擔單位 |
... |
|||||
... |
|||||
工作完成情況 |
累計用工 (工日) |
注明:截止至本確認單完成日期,所涉及的工程量、用工量、單價等已全部確認,日后不再進行任何調整(包括工程量,用工量、單價等)
申請人: 生產經理: 商務經理: 項目經理:
附件4 |
|||
甲方及乙方工作界面劃分表 |
|||
說明:不提供劃×,提供劃√ |
|||
序號 |
工作內容 |
甲方負責的工作 |
乙方負責的工作 |
(僅限于此) |
(不僅限于此) |
||
1 |
現場保衛 |
提供大門及公共區的警衛; |
負責提供場內乙方承包范圍內的現場保衛以及項目臨近竣工時每個地庫足夠的看管人員。 |
2 |
測量 |
主軸線及基礎構件標高傳遞 |
1.負責主軸線及基礎構件標高傳遞線外的小線的放線; |
2.配備測量所需設備;【己方所用】 |
|||
3 |
試驗及第三方見證試驗 |
1.提供修建現場標養試驗室材料; |
1.負責試件及試件籠的制作、養護、搬運; |
2.承擔本分包工程所有甲方提供材料的試驗費及試驗單位的試驗費。 |
2.提供1-3名的試驗人員配合甲方進行試驗; |
||
3.由乙方制作的實驗試件若復檢不合格,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
|||
4 |
安全文明施工及清除垃圾 |
1.承擔將垃圾從現場垃圾池運到政府指令垃圾消納場所的垃圾運輸費; |
1.負責現場生產區、廁所及周邊道路清掃、灑水及政府要求的門前三包,保持整潔衛生; |
2.根據甲方及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對現場臨邊防護進行涂刷并作好各種標識; |
|||
3.負責將現場的垃圾清理至現場垃圾池并覆蓋,垃圾池的日常維護管理; |
|||
4.垃圾外運必要的人工配合,負責將施工垃圾運輸至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場所; |
|||
5 |
接受現場條件 |
× |
1.負責處理前期工程施工單位所有遺留問題(不僅限于基槽的清理,地下管線及障礙物的處理及修補等)所發生的人工費; |
2.對現場圍墻進行整改、修復、噴刷涂料直至符合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工地的標準以及甲方形象要求為止; |
|||
6 |
臨時設施、臨水臨電設施、消防設施的保護、保管及維護 |
負責現場臨時設施的搭建,樓道內的低壓燈照明、樓梯口的照明、臨時通道的照明。 |
1.現場內臨電甲方提供至二級電箱,以后的三級電箱由乙方提供,臨電維護所須的工人(最少2名電工(需有相關工作證書))及材料由乙方負責(包括甲方提供的一二級配電箱日常維護); |
2.現場內臨水甲方提供至平面消防主干管(含消防栓),以后的支管、龍頭、由乙方提供; |
|||
3.現場工作面的照明(如燈具)由乙方負責。 |
|||
4.保持現場圍墻、宣傳板的清潔并對臨建設施妥善加以維護; |
|||
7 |
臨時消防設施、安全措施(包含向甲方提供本工程所需要的安全人員、提供必須的安全保護措施、設置必要的安全標志、夜間警告燈等); |
提供現場各種安全標識、標志、安全警示燈及甲方辦公區所需消防設施 |
1.提供現場內各種安全標識安裝所需的人工;2.提供現場基坑周邊以及洞口邊的夜間警告燈及語音報警器;3.負責現場基坑周邊樓梯走道、洞口邊、馬道、護頭棚等部位防護的多次搭設、維護及拆除等;4.提供搭建上述設施所需鐵絲等零星材料;5.負責提供施工區所需消防設施,包括滅火器等設備; |
8 |
除甲方提供機械設備之外的所有施工機械及工具 |
× |
在本分包工程的施工過程中,所有機械除汽車吊、鏟車、挖掘機、砼罐車、泵及泵管以外的其它的施工所需機械及工具均由乙方提供 |
9 |
腳手架的搭設、整改、維護、拆除,以及現場安全防護 |
× |
1.負責腳手架所須的鋼管、扣件、跳板、安全網的保管、使用,鋼管的除銹刷漆(進場前刷漆完成)及相關輔材;2.負責腳手架的多次搭設、維護、拆除及拆改等; |
10 |
臨時排水設施 |
甲方提供抽水泵及配件 |
1.負責基坑的排水作業; |
2.負責排水溝的建造包括:人工、材料及機械; |
|||
3.負責水泵等設施的日常維修及配件收集。 |
|||
4.負責柱坑、基礎坑等集水外排施工。 |
|||
11 |
預防大風、大雨、大雪、冬季及酷熱施工措施及各項費用 |
按合同要求 |
1.提供工人冬季施工所須的棉衣及取暖設施; |
提供冬季施工混凝土保溫所需的草簾以及鋼模板保溫材料;測溫管、溫度計 |
2.提供雨季施工所須的塑料布、雨衣、雨鞋等; |
||
3.測溫及并記錄報告 |
|||
4.極端天氣下配合施工所需的人工及材料 |
|||
12 |
現場材料設備、施工機械的儲貯、保護、安全保管、倒運、裝卸 |
× |
負責現場內材料、機械、設備【包括甲方供料、非甲方供料】的多次倒運的人工配合; |
13 |
保護和修復鄰近房屋、車路、行人道、市政單位設施等損壞 |
× |
√ |
14 |
成品保護 |
成品材料 |
1.提供樓梯的防護所須輔材及人工,安裝; |
2.提供墻、柱的護角所須輔材及人工,安裝; |
|||
3.提供本分包工程施工期間成品保護所須輔材及人工,安裝; |
|||
4.確保不損壞其它分包方的成品、半成品; |
|||
5.成品保護的日常維護及維修 |
|||
15 |
技術資料及竣工資料 |
按合同要求 |
按合同要求 |
16 |
乙方現場臨時設施 |
1.提供臨時設施; |
1.提供工人生活所需的生活用品及設施、乙方的辦公設備及用品等;2.承擔生活區(含現場內工人住宿區及場外住宿區)內的水電等費用;3.承擔場外生活區內的水電、房租、物業等費用(若有).4.負責鋼筋及模板加工場地的平整、硬化以及加工棚的搭建;5.乙方工人生活區內的各項生活條件以及管理必須符合政府相關法律法規、迎檢及相關要求、甲方的各項要求(包括CI標準以及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等),符合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工地的標準; |
17 |
與其它專業乙方的照管及配合,照管配合責任及范圍 |
按合同要求 |
1.為其他分包方提供臨電、臨水的接駁; |
2.為其他分包方提供現有的腳手架以及防護; |
|||
3.提供外腳手架的維護人員; |
|||
4.為其他分包方提供現有的垂直運輸機械; |
|||
5.負責為其他分包方埋設預埋件; |
|||
6.負責其他分包方預留、后鑿洞口的封堵等。 |
|||
18 |
人員管理 |
按招標單位要求服從管理 |
1.勞務人員(包括現場管理人員)必須滿足新冠疫苗接種完成,進場前有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同時無條件服從項目部防疫管理。2. 持證要求:現場負責人持安全B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持安全C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人證合一; 3.年齡要求:男性年齡不超過60周歲、女性及特種作業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不得使用未成年人和童工; 4.健康要求:進行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新冠疫苗接種完成憑證、一周內體檢合格報告(包括不限于篩查無弱視、耳聾、高血壓、心臟病、肺氣腫、哮喘病、眩暈癥、癲癇病等); |
19 |
出現質量問題的配合工作 |
提出問題整改清單項 |
1.混凝土工程中主體構件強度不足,開裂等問題投標單位需無條件整改; |
2.由于主體結構施工工藝、工序引發的一切質量問題由投標單位自行負責整改; |
|||
3.配合主體結構驗收等甲方后期要求的一切驗收; |
|||
4.交付業主質量要求較高,要求投標單位無條件配合現場順利交付。 |
|||
5.維修材料采購并通過甲方檢測后方可進場。 |
|||
20 |
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施工標準要求的施工工藝及檢測 |
1.在綜合單價中綜合考慮,不在單獨計取費用 |
附件5
甲方及乙方所供材料、機械等資源劃分表 |
|||||
說明:不提供劃×,提供劃√ |
|||||
序號 |
資源名稱 |
甲方負責的工作 |
乙方負責的工作 |
||
【僅限于此】 |
【不止限于羅列項目】 |
||||
一 |
大型機械 |
||||
1 |
垂直運輸機械:汽車吊 |
負責汽車吊的租賃 |
√ |
× |
|
2 |
上述以外的大型機械 |
例如:鏟車、裝載機等 |
√ |
× |
|
二 |
中小型機械/工具 |
||||
1 |
地泵(含泵管) |
1、負責地泵(含泵管)的租賃 |
√ |
× |
|
2、負責泵管的搭設、拆除、保管、清潔等 |
× |
√ |
|||
2 |
砂漿攪拌機、砼攪拌機 |
× |
√ |
||
3 |
布料機 |
× |
√ |
||
4 |
電焊機 |
× |
√ |
||
5 |
鋼筋彎曲機、切斷機、調直機 |
× |
√ |
||
6 |
打夯機 |
× |
√ |
||
7 |
電鉆 |
× |
√ |
||
8 |
電錘 |
× |
√ |
||
9 |
變壓器 |
√ |
× |
||
10 |
變壓器連接電纜 |
√ |
× |
||
11 |
鍍鋅鐵絲/綁扎絲 |
× |
√ |
||
12 |
斷鋼機刀片 |
× |
√ |
||
13 |
對焊機 |
× |
√ |
||
14 |
翻斗車(現場運料用) |
× |
√ |
||
15 |
混凝土震搗器 |
× |
√ |
||
16 |
卷揚機 |
× |
√ |
||
17 |
蛙式打夯機 |
× |
√ |
||
18 |
空氣壓縮機 |
× |
√ |
||
19 |
振動棒 |
× |
√ |
||
20 |
圓盤鋸 |
× |
√ |
||
21 |
平刨 |
× |
√ |
||
22 |
切割機及刀具 |
× |
√ |
||
23 |
鋼筋直螺紋套絲機械 |
× |
√ |
||
24 |
料斗、吊斗、溜槽、吊籠 |
× |
√ |
||
25 |
上述以外的中小型機械 |
× |
√ |
||
三 |
周轉材料 |
||||
1
|
鋼管、扣件、頂托、底座、安全網、跳板、定型鋼模板、鋁模板或木模板、木方 |
1.負責搭設、維護、拆除所有外防護架、內架及安全防護用(含馬道、通道、電梯井、洞口邊、樓層臨邊)用架子、安全網、跳板; |
× |
√ |
|
2.提供所有外防護架、內架及安全防護(含馬道、通道、電梯井、洞口邊、樓層臨邊)用架子所需的輔材; |
× |
√ |
|||
3.負責所有外防護架、內架及安全防護(含馬道、通道、電梯井、洞口邊、樓層臨邊)所需的鋼管、扣件、跳板、安全網之保管; |
× |
√ |
|||
4.負責模板、木方、支撐所需的鋼管、扣件、底座、頂托之保管、使用、維修; |
× |
√ |
|||
四 |
工程實體消耗材料 |
||||
1 |
混凝土 |
√ |
× |
||
2 |
鋼筋 |
√ |
× |
||
3 |
止水帶/止水鋼板/止水條 |
× |
√ |
||
4 |
預埋件 |
√ |
× |
||
5 |
室內外回填土 |
√ |
× |
||
6 |
承重粘土空心磚、紅磚、加氣砼砌塊 |
√ |
× |
||
多孔磚 |
√ |
× |
|||
7 |
擠塑聚苯板 |
√ |
× |
||
8 |
苯板 |
√ |
× |
||
9 |
巖棉保溫板(含錫箔) |
√ |
× |
||
10 |
防水劑 |
× |
√ |
||
11 |
界面劑、發泡膠、隔離劑、防腐油、除銹劑 |
× |
√ |
||
12 |
通風道 |
√ |
× |
||
13 |
混凝土冬施外加劑 |
√ |
× |
||
14 |
混凝土養護劑 |
√ |
× |
||
15 |
混凝土墊塊、塑料墊塊、頂模棍 |
× |
√ |
||
16 |
電焊條、鐵釘 |
× |
√ |
||
17 |
脫模劑 |
× |
√ |
||
17 |
雙面膠帶[支模用] |
× |
√ |
||
18 |
穿墻螺桿、地下室止水螺桿、對拉螺桿、蝴蝶卡 |
× |
√ |
||
19 |
穿墻螺桿配件(墊片、山形卡、螺母) |
× |
√ |
||
20 |
穿墻套管 |
× |
√ |
||
21 |
鋼筋連接套筒及配套機具 |
× |
√ |
||
22 |
水泥、白灰、爐渣 |
√ |
× |
||
23 |
砂 |
√ |
× |
||
24 |
石子 |
√ |
× |
||
25 |
修補用抗裂砂漿、固砂寶、金剛砂、滲透結晶、結構膠等 |
× |
√ |
||
26 |
鋼絲網、網格布、砌筑用鋼絲網 |
× |
√ |
||
27 |
聚脂無紡布(濾水層) |
× |
√ |
||
28 |
鑄鐵蓋板 |
√ |
× |
||
29 |
成品鋼蓋板 |
√ |
× |
||
30 |
PVC雨水管 |
√ |
× |
||
31 |
雨水口 |
√ |
× |
||
32 |
變形縫主材 |
√ |
× |
||
33 |
大白用材料 |
√ |
× |
||
34 |
預制預應力砼板 |
√ |
× |
||
35 |
樓板控制器 |
× |
√ |
||
36 |
上述以外的工程實體消耗材料 |
× |
√ |
||
五 |
其它工具、機具以及非工程實體性消耗物資材料 |
||||
1 |
220V插頭 |
× |
√ |
||
2 |
220V跑箱 |
× |
√ |
||
3 |
220V跑箱配線 |
× |
√ |
||
4 |
380V插頭 |
× |
√ |
||
5 |
380V跑箱 |
× |
√ |
||
6 |
380V跑箱配線 |
× |
√ |
||
7 |
安全帶 |
× |
√ |
||
8 |
安全帽、反光馬甲 |
× |
√ |
||
9 |
白鐵水桶 |
× |
√ |
||
10 |
扳手 |
× |
√ |
||
11 |
薄膜 |
× |
√ |
||
12 |
彩條布、防雨布、五彩布、防火布、土工布、棉氈 |
× |
√ |
||
13 |
測溫管 |
√ |
× |
||
14 |
齒輪油 |
× |
√ |
||
15 |
充電應急燈 |
× |
√ |
||
16 |
大剪 |
× |
√ |
||
17 |
大繩 |
× |
√ |
||
18 |
燈泡 |
× |
√ |
||
19 |
燈頭 |
× |
√ |
||
20 |
鏑燈 |
× |
√ |
||
21 |
鏑燈管 |
× |
√ |
||
22 |
鏑燈線 |
× |
√ |
||
23 |
LED燈、碘鎢燈 |
× |
√ |
||
24 |
鎮流器、碘鎢燈管 |
× |
√ |
||
25 |
LED燈線、碘鎢燈線 |
× |
√ |
||
26 |
電焊手套 |
× |
√ |
||
27 |
電筒 |
× |
√ |
||
28 |
釘錘 |
× |
√ |
||
29 |
釘子 |
× |
√ |
||
30 |
氧氣焊(槍、表、線) |
× |
√ |
||
31 |
改錐 |
× |
√ |
||
32 |
毛刷、鋼刷 |
× |
√ |
||
33 |
鋼絲輪 |
× |
√ |
||
34 |
鋼絲繩 |
× |
√ |
||
35 |
鋼絲繩卡子 |
× |
√ |
||
36 |
鋼絲刷 |
× |
√ |
||
37 |
工具包 |
× |
√ |
||
38 |
管鉗 |
× |
√ |
||
39 |
灶具、炊具、櫥具 |
× |
√ |
||
40 |
廚房用電氣設備 |
× |
√ |
||
41 |
海綿條、美紋紙 |
× |
√ |
||
42 |
焊把線 |
× |
√ |
||
43 |
焊劑 |
× |
√ |
||
44 |
焊條 |
× |
√ |
||
45 |
手動、電動葫蘆 |
× |
√ |
||
46 |
護角條 |
× |
√ |
||
47 |
滑輪 |
× |
√ |
||
48 |
黃油 |
× |
√ |
||
49 |
灰刀 |
× |
√ |
||
50 |
灰盆 |
× |
√ |
||
51 |
灰桶 |
× |
√ |
||
52 |
活動扳手 |
× |
√ |
||
53 |
火燒絲 |
× |
√ |
||
54 |
架子車 |
× |
√ |
||
55 |
膠帶 |
× |
√ |
||
56 |
膠皮桶 |
× |
√ |
||
57 |
角磨機 |
× |
√ |
||
58 |
鋸弓 |
× |
√ |
||
59 |
絕緣膠帶(防水)和銅鼻子 |
× |
√ |
||
60 |
靠尺 |
× |
√ |
||
61 |
口哨 |
× |
√ |
||
62 |
漏電保護器 |
× |
√ |
||
63 |
鋁合金刮杠 |
× |
√ |
||
64 |
螺帽、螺絲 |
× |
√ |
||
65 |
埋弧焊設備 |
× |
√ |
||
66 |
棉絲 |
× |
√ |
||
67 |
滅火器 |
√(甲方辦公區、甲方生活區) |
√(乙方施工區、場外、工人生活區) |
||
68 |
墨斗 |
× |
√ |
||
69 |
木工刨床 |
× |
√ |
||
70 |
木工圓盤機 |
× |
√ |
||
71 |
內六角扳手 |
× |
√ |
||
72 |
取暖設備 |
× |
√ |
||
73 |
千斤頂 |
× |
√ |
||
74 |
鉗子 |
× |
√ |
||
75 |
日光燈管 |
× |
√ |
||
76 |
現場一、二級電箱及相關連接電纜 |
√ |
× |
||
77 |
三級配電箱 |
× |
√ |
||
78 |
三級配電箱配線 |
× |
√ |
||
79 |
砂輪機 |
× |
√ |
||
80 |
砂輪鋸 |
× |
√ |
||
81 |
伸筋滑車 |
× |
√ |
||
82 |
生活區水電、消防設施 |
× |
√ |
||
83 |
手把燈 |
× |
√ |
||
84 |
手電鋸 |
× |
√ |
||
85 |
手電鋸鋸片 |
× |
√ |
||
86 |
手電刨 |
× |
√ |
||
87 |
手電筒 |
× |
√ |
||
88 |
手電鉆 |
× |
√ |
||
89 |
手套 |
× |
√ |
||
90 |
手提鋸 |
× |
√ |
||
91 |
手推車 |
× |
√ |
||
92 |
手推車配件 |
× |
√ |
||
93 |
雙管日光燈 |
× |
√ |
||
94 |
水泵及泵管 |
× |
√ |
||
95 |
水平尺 |
× |
√ |
||
96 |
水平管 |
× |
√ |
||
97 |
水平儀 |
× |
√ |
||
98 |
塑料布 |
× |
√ |
||
99 |
塑料管 |
× |
√ |
||
100 |
臺鉆 |
× |
√ |
||
101 |
套絲機 |
× |
√ |
||
102 |
鐵鏑 |
× |
√ |
||
103 |
鐵抹子 |
× |
√ |
||
104 |
鐵鍬 |
× |
√ |
||
105 |
鐵絲 |
× |
√ |
||
106 |
脫模劑 |
× |
√ |
||
107 |
萬用表 |
× |
√ |
||
108 |
溫度計 |
× |
√ |
||
109 |
無齒鋸 |
× |
√ |
||
110 |
無齒鋸片 |
× |
√ |
||
111 |
吸塵器 |
× |
√ |
||
112 |
線墜 |
× |
√ |
||
113 |
消防帶 |
√(甲方辦公區) |
×(乙方施工區、辦公區、生活區) |
||
114 |
消防架、箱及工具 |
√(甲方辦公區) |
×(乙方施工區、辦公區、生活區) |
||
115 |
小白線 |
× |
√ |
||
116 |
小掃把 |
× |
√ |
||
117 |
壓刨 |
× |
√ |
||
118 |
氧氣 |
× |
√ |
||
119 |
氧氣、乙炔成套設備 |
× |
√ |
||
120 |
乙炔 |
× |
√ |
||
121 |
油灰刀 |
× |
√ |
||
122 |
油漆 |
× |
√ |
||
123 |
元釘 |
× |
√ |
||
124 |
圓板牙架 |
× |
√ |
||
125 |
圓釘 |
× |
√ |
||
126 |
云石機 |
× |
√ |
||
127 |
云石機片 |
× |
√ |
||
128 |
竹杠 |
× |
√ |
||
129 |
竹掃把 |
× |
√ |
||
130 |
專用箱 |
× |
√ |
||
131 |
專用箱配線 |
× |
√ |
||
132 |
阻燃草簾被 |
× |
√ |
||
133 |
釬探機 |
× |
√ |
||
六 |
其它 |
||||
1 |
安全/制度宣傳牌 |
√ |
負責架設與清潔維護 |
||
2 |
現場大門 |
√ |
負責清潔、維護 |
||
3 |
現場圍檔 |
√ |
負責架設與清潔維護 |
||
4 |
現場指示牌 |
√ |
負責架設與清潔維護 |
||
5 |
臨水及臨電設施 |
臨電至二級電箱,臨水至立面主干管 |
其余所有臨水、臨電設施及耗材均由乙方方提供,乙方方并負責臨水、臨電的維護及保管 |
||
6 |
乙方自己用辦公室、庫房 |
× |
√ |
||
7 |
乙方管理人員及工人用廁所 |
√ |
負責清潔維護 |
||
8 |
乙方管理人員及工人宿舍空調(包括空調外機支架、空調管等一切配套設施及安裝) |
× |
√ |
||
9 |
乙方管理人員及工人用餐室 |
× |
√ |
||
10 |
鋼筋加工棚 |
提供主要材料 |
負責制作、安裝、拆除與清潔維護 |
||
11 |
木工加工棚 |
提供主要材料 |
負責制作、安裝、拆除與清潔維護 |
||
12 |
操作防護棚(含定型化防護棚) |
提供主要材料 |
負責制作、安裝、拆除與清潔維護 |
||
13 |
甲方使用的庫房 |
√ |
× |
||
14 |
值班室 |
× |
√ |
||
15 |
現場環路清理 |
× |
√ |
||
說明:本表未提及的一切工程施工所需的材、工具、機具均由乙方承擔 |
附件6:
安全生產協議書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依照《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太倉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本著“總包統一負責、分包各負其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強化安全生產管理,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生產順利進行,遵循公平、守法、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圍擋專業分包工程
1.2 工程地點: 太倉市太瀏快速路旁,東臨規四路
1.3 分承包形式:專業分包
1.4 分承包范圍: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圍擋專業分包工程施工
2 管理目標
2.1 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控制因工輕傷事故頻率不得超過3‰ ,力爭為零。
2.2 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規定時限內達到100 %,杜絕現場重大隱患、違章的出現。
2.3 做好施工現場的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傳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2.4 確保施工現場創地市級及以上安全文明工地,確保總包CI戰略的要求。
2.5 落實太倉市政府治理大氣污染的措施,繼續治理施工現場揚塵污染,共同實現治理目標。
2.6 嚴格施工現場明火作業制度,加強監管,施工現場不發生火災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工作,杜絕重大刑事案件發生。
3 安全生產要求和管理責任劃分:
3.1 施工現場實行“總包統一負責,分包各負其責”的管理原則。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3.2 分包在施工過程中忽視安全生產,不服從總包安全生產管理的,進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事故責任由分包獨自承擔。
3.3 分包必須是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具備相應資質,并滿足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分包人的管理和要求。按規定為本單位施工人員辦理合法用工手續和工傷保險,隊伍入場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80分)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應持有有效證件上崗。否則,因非法用工或未經過教育上崗而誘發的一切事故由分包承擔責任。
3.4 分包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遵守總包現場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逐級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包人員在50人以下設一名專職安全員,50 - 200人必須設兩名專職安全員:200人以上至少設三名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專職安全員的日常工作納入甲方安全管理體系,乙方安全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每天對施工區域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結果向甲方安全部門匯報。確保總包文明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因分包不按總包要求組織施工造成現場管理混亂、隱患嚴重、影響文明安全工地整體達標和穩標的或給交叉施工作業的其他單位造成不安全行為時,總包有權對其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清除出場,同時分包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事故責任。
3.5 禁止分包將其承包的工程非法轉包,如分包有非法轉包行為,一切責任由分包承擔。由此原因發生事故造成總包或第三方受到損失的由分包賠償一切損失。
3.6 分包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執行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相應的職能部門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7 分包應遵守總包對現場的統一布置,分包在施工現場建臨時庫房、值班住宿、辦公室等設施應提前向總包提出申請,經總包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占用,未經總包批準,分包一律不準私自搭建臨時設施。負責依據JGJ46 - 2005《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編制本單位施工區域二級電箱(由甲方指定)以下臨電設置方案,報甲方技術部門審批,并按照審批后的臨電設置方案對本單位所屬二級電箱以下的三級電箱(從二級電箱引出通往作業面的可直接接電動工具及臨時照明的電箱),臨電線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設施進行敷設,安裝,維護和管理。臨電方案應向電工進行安全交了底。
3.8 分包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機械設備及各類電動、手動工具必須是檢驗合格,符合國家、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相應的職能部門安全使用標準。若因分包違反操作規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各類機械設備或電動、手動工具,總包將給予收繳,在操作過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傷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分包承擔。
3.9 分包應按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規定負責本責任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并有責任維護防護設施的正常使用,不準任意移動、破壞防護設施(如電梯井門、護欄、安全網、坑道口蓋板等),因施工作業必須改動時,需經雙方和總包有關責任方同意并提供臨時防護設施才準改動,否則分包方負一切后果責任。
3.10 分包嚴禁進行電氣焊割與油漆、噴漆、防水、木工等交叉作業。分包對此進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的責任和經濟損失由分包方獨自承擔。
3.11 分包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11.1 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必須執行總包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3.11.2 分包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3.11.3 分包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3.11.3.1 分包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專業安全管理人員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有效證件方可組織施工;
3.11.3.2 分包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按規定參加安全年審考核,沒按定期進行審核的視為無證上崗;
3.11.3.3 分包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資格上崗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11.3.4 分包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上崗;
3.11.3.5 分包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3.11.3.6 分包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3.12 安全檢查制度:
3.12.1 分包必須接受總包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3.12.2 分包必須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3.12.3 分包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
3.13 分包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檢查整改消項制度,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
3.14 分包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和主體作業面移交制度的交接檢驗制度:
3.14.1 分包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符合質量安全技術標準,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3.14.2 分包的中小型機械設備的安裝、布置必須符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安全防護設施搭建完自檢后報總包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4.3 分包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由總包組織進行專業驗收;分包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相應的職能部門有關規定。
3.15 分包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3.16 分包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3.17 分包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3.18 分包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3.18.1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應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的安全部門或項目領導,報告事故的詳情。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
3.18.2 在搶救傷員時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注意搶救過程中的安全,并做好相應的記錄或拍照,總包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18.3 分包要積極配合總包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承擔。
3.18.4 分包須承擔因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3.18.5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應積極配合總包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人員的,分包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負。
3.19 分包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3.20 分包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3.20.1 分包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3.20.2 分包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3.20.3 分包的分供商和他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3.20.4 施工現場內,分包必須按總包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3.20.5 總包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3.20.6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20.7 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20.8 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總包指定的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分包對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應滿足生產使用要求,并嚴格按規定要求配戴。否則,總包有權采取措施,若因購置偽劣產品而發生事故和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責任。
3.20.9 分包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其他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3.20.10 分包應在進場后28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因分包方原因引起的安全責任;
3.20.11 分包應指定至少兩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并在班組建立安全巡查員制度。
4 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4.1 分包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CI戰略的要求,按總包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4.2 分包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自己負責;
4.3 分包應按照總包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4 分包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禁止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4.5 分包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4.6 分包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且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4.7 分包的生活區應按照當地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的通知要求執行。
5 安全費用投入
5.1乙方須按規定范圍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優先用于滿足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的支出,將安全生產費用單列并清單化計價,按照分包合同安全責任劃分對分包單位實行安全生產費用考核支付,甲方督促檢查乙方落實安全責任,安全生產費用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
5.2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如下: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2)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3)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5)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7)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8)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5.3公司財務部設立安全生產費用核算科目,按照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每月對安全生產費用投入進行會計核算,并統計分析通報情況。分包應保證安全費用投入滿足國家及現場要求,若未按合同及方案要求進行安全投入,項目有權按照合同及方案要求進行投入,所產生的費用由分包承擔。
6安全獎罰
總包對分包的獎罰除按雙方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狀》進行兌現外,還應按總包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的安全獎罰制度執行。由于分包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機關處罰的,分包獨自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項目部每月對分包進行安全業績考核與評比,獎優罰劣,激勵分包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7協議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的簽訂并不免除分包方應承擔的協議中沒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規有相關規定的責任。本協議書在分包進入現場時簽訂,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隨雙方簽訂的經濟合同的終止同時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附件7
質量管理協議書
為了加強工程的質量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確保工程質量,明確雙方在工程質量方面的責任、義務和權利,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與要求,經協商,雙方在已經簽訂的分包合同框架范圍內,另簽訂本質量管理協議,以明確雙方質量管理權利責任并共同遵守。
1 質量目標:本工程要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確保“婁江杯”、“姑蘇杯”、蘇州市市級標準化文明示范工地”,創“揚子杯”、蘇州市級工法1項、蘇州市市級科技進步成果1項獎(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報價中)。
2 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建筑法》等一系列有關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現行施工規范、標準和相關法規。
3 雙方共同遵守建設單位的各項質量管理規章制度,貫徹執行質量管理體系手冊和程序文件。
4 工程承包方和分包方之間是分包合同關系,分包方與其雇傭的作業人員是勞動合同關系,分包方作為雇傭者是其所雇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主體。
5 總包方責任和權力
5.1 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施工規范、標準和相關法規,對建設工程的各個施工環節進行現場監督。
5.2 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進行檢驗,檢驗不合格和未經檢驗的分包方不得擅自使用。
5.3 在各項工程施工作業前,現場管理人員必須對分包方參與施工作業的人員進行口頭和書面的技術交底,根據工程特點,說明注意事項,并履行簽字手續;
5.4 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合理的安排施工順序,為分包方提供作業面。
5.5 對工程的施工難點,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方案應經過建設、監理、設計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認可,方可用于施工。施工前,按照專項的施工方案對分包方進行專項的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5.6 在工程質量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責令分包方及時整改,經整改仍不能滿足質量要求,有權根據項目質量獎罰細則進行經濟處罰或責令分包方退場。
5.7 對需要隱蔽的工程項目,應做好工程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和建設工程監督機構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通知分包方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8 工程項目施工中,大客戶項目施工質量需滿足測評底線要求和合同測評要求,并配置專職或兼職實測人員,不低于1萬平\人,并滿足實測實量自檢進度要求。質量缺陷修補及實測整改人員不少于4人\棟,并滿足整改進度要求。
6 分包方責任和權力
6.1 建立自身的質量管理體系,結合工程具體情況制定具有操作性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制度,按照規定配備專職質檢人員。
6.2 嚴格按照現行的施工規范和檢驗評定標準進行施工,認真執行總包方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6.3 挑選技術熟練的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施工。對于分包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造成的質量問題和出現的質量事故,分包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6.4 在工程項目施工中,應設立一名技術負責人,各個班組設立專職或兼職質檢員,經常督促班組人員按照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施工,及時調整施工人員不規范的施工行為。
6.5 分部分項工程完工后,作好自檢自查工作,合格后,及時通知總包方進行檢驗,總包方檢驗不合格,應及時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6 嚴格按照總包方的安排的施工順序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總包方的現場監督和檢查。
6.7 嚴格按照總包方制定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6.8 對需要隱蔽的工程,在隱蔽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
6.9 全力配合總包方工程質量創優,以確保工程達到雙方合同約定的質量創優目標,否則總包方將嚴格按照合同進行處罰。
6.10 工程完工后,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進行維修和保養工作,保修年限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總包方與建設單位合同所規定的年限,建設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7 其他
7.1 若發生質量事故,由總包方牽頭,雙方參加,按照規定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2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7.3 本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過后,該協議自動失效。
7.4 本協議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附件8:
廉潔協議
為了在工程建設中保持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防止各種不正當行為的發生,根據國家和太倉市有關建設工程承發包和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以及《太倉市建設工程承發包雙方簽訂廉潔協議的暫行規定》,結合工程建設的特點,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1 甲乙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和太倉市關于建設工程承發包工作規則以及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
2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
3 甲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乙方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4 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對公正執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和娛樂活動。
5 甲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6 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向乙方介紹家屬或者親友從事與甲方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
7 乙方應當通過正常途徑開展相對業務工作,不得為獲取某些不正當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員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
8 乙方不得為謀取私利擅自與甲方工作人員就工程承包、工程費用、材料設備供應、工程量變動、工程驗收、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等進行私下商談或者達成默契。
9 乙方不得以洽談業務、簽訂經濟合同為借口,邀請甲方工作人員外出旅游和進入營業性高檔娛樂場所。
10 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者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高檔辦公用品等物品。
11 乙方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有違反上述協議者,應向甲方領導或者甲方上級單位舉報。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對乙方進行報復。甲方對舉報屬實和嚴格遵守廉潔協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給予承接后續工程的優先邀請投標權。
12 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或者采用不正當的手段行賄甲方工作人員,甲方根據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價5%的違約金或行賄、禮品價值金額20倍的罰款,以上述二者金額較大計算,同時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用不正當手段獲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單位予以追繳。
13 甲方項目部不得向乙方借款,如發生此類事件,將對乙方處以借款額5倍違約金,違約金在結算款中扣除。
14 本廉潔協議作為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圍擋專業分包合同的附件,與工程承發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協議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15 本協議一式伍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附件9:
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協議
為遵守國家和地方環境/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及工程承包人環境、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完成公司目標與指標,保證施工生產符合ISO14000和OHSAS18000認證標準要求,雙方協議如下:
1 總包方責任:
1.1 監督分包方落實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知識的教育與培訓。
1.2 嚴格按照公司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要求及相關法規、規范,正確指導分包方進行施工。
1.3 對分包方施工負監督檢查責任。
2 分包方責任:
2.1 積極參加總包方組織的教育與培訓,現場作業人員必須了解公司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相關知識。
2.2 向總包方提供合格的作業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必須了解本崗位操作規程,且必須持證上崗。
2.3 施工作業過程中,要服從總包方指揮,確保各項活動符合公司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及相關法規、規范的要求。
2.4 乙方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筑施工噪聲時,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分承包方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環境噪聲污染,以減輕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
2.5 施工現場的場地平整作業、土方裝卸時要對土方進行處理,保證土方在施工時不會造成現場灰塵飛揚,污染環境;
2.6 土堆、砂堆需在上方覆蓋或者用其他方法,使其不會造成環境污染的隱患;
2.7 水泥及石灰存放要符合有關規定的條件;
2.8 施工垃圾清運、生活垃圾的清運等,要嚴禁道路遺灑;
2.9 油漆、油、化學材料等化學危險品存放時,要注意化學危險品的揮發與泄漏,以至污染土地和干凈的水體;
2.10 加強機動車輛日常維護和保養,并定期檢查,已保持機動車輛性能良好尾氣年檢合格,所剩廢油不可隨處亂扔,以防污染土地和水體。;
2.11 施工剩余材料要統一回收;
2.12 施工過程中,廢舊的無毒無害的材料也不可隨意處理,要劃分類別,分別處理;
2.13 生產用易揮發、有異味可傷害人體健康的材料也不可以亂扔亂放,要盡量減少揮發,減少對人體和大氣的污染與破壞;
2.14 生產、生活污水的排放,嚴禁污染干凈水源;
2.15 施工現場夜間照明不可以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作息;
2.16 在施工過程中,由于電動機械的使用造成的人員傷害(若為分包方自身責任)所涉及到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自行負責;
2.17 施工人員高空施工時,要系牢安全帶;
2.18 高空使用生產工具時,要放穩、拿牢,小心工具高空墜落,砸傷人員;
2.19 施工現場要清除一切火災隱患,并備有滅火工具;
2.20 在施工現場和生活用電及電動工具的電源嚴格管理,以防施工人員或其他人員發生觸電事故,造成人身傷害;
2.22 如乙方有食堂和生活區,應遵守地方有關規定,加強節水,節電管理,食堂廢水必須經隔油處理,再向外排放。
2.22 分包方如違反上述條款,對公司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產生不良影響時,總包方有權上報公司對其予以警告、處罰或清退,其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附件10
勞務管理承諾書
甲方單位:中建方圓華東城市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乙方單位:蘇州水順億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為保證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項目工作順利進行,執行甲方勞務實名制管理,切實維護好工人合法權益,現我司(乙方)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1、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拒絕、變更、拖延具體項目工程的合作,確保項目工程得以順利推進。
2、保證完全配合甲方勞務實名制管理工作的一切內容,依法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并向地方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用工備案,按時向甲方提供相應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與準確性。
2、保證各項目均設有專職勞務管理人員,且持證上崗,用以對接項目勞務管理工作,對勞務進行入場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教育、崗位技能、規章制度等宣貫與培訓,并建立相應的培訓檔案。
3、無論是否及時足額得到甲方工程款,我司保證均按月足額支付工人工資,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準確的工人工資發放渠道和登記信息。若甲方已按照合同中描述的付款比例付清工程款但暫未達到下一個付款節點,或甲方已支付給我方足額工程款但由于我方未及時足額下發給工人的情況,發生工人聚眾鬧事、罷工停工等情況,由此給甲方及甲方上級單位品牌、形象和工程進度造成負面影響的,我方愿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4、我司保證管理人員及工人不會以任何理由發生聚眾鬧事、圍堵項目部、圍堵甲方辦公室、圍堵建設方、監理方辦公室、上訪甲方上級單位及政府部門等干擾正常辦公秩序行為,如若有以上任何一種情況發生,則我司自愿承擔違約金50000元人民幣/次。我司保證不會以任何理由突破合同約定付款比例以及結算金額索要工程款,如若發生,則我司自愿承擔違約金100000元人民幣/次。我方保證因我方糾紛事件,導致甲方及甲方上級單位被限制投標,我方愿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5、我方保證嚴格執行工人進退場登記制度,保證所有工人均從門禁進出施工現場,在門禁系統正常運轉情況下,若出現工人不刷卡,不走門禁現象,則我司自愿承擔違約金500元人民幣/人次。
6、每月我司準時向甲方提供當月的蓋章確認花名冊、考勤表、工資單、人員信息檔案表、花名冊、考勤表、工資發放表、人員變更月報表及勞務管理報表,并保證上報信息全面、真實、合理,上報資料簽字、蓋章、手印齊全,同時保證資料數據和項目門禁考勤、云筑勞務網絡平臺,勞動合同信息保持統一。上報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如若出現上報資料數據與甲方項目門禁考勤記錄不一致時,則以甲方門禁考勤記錄數據為準,如現場門禁系統故障或拆除,現場必需手簽工人簽到表,并自愿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
7、在發生糾紛時,我司管理人員及工人的數量信息、出勤信息、個人信息等均以甲方門禁考勤記錄、云筑勞務網絡平臺上數據為準,并且該數據可作為甲方對我司結算、付款的依據,我司自愿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
8、我司承諾若存在以下不良行為的將被列入不良行為分供方名單,且三年內不得參與甲方新交易,對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事故永久不得參與甲方新交易:在施工現場一年內出現一次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事故;在施工現場一年內出現一次一般及以上質量事故;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供應能力出現重大問題;在與甲方發生的糾紛、訴訟、仲裁中存在惡意討要行為或有其他的惡意行為的;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的;被國家或地方等專業媒體披露有違規違法行為的。被評為“不良行為分供方”的企業,其關聯單位同樣視為不合格和不良行為分供方;對甲方參與協調處置的勞務糾紛,甲方將通過云筑勞務網絡平臺對其進行禁用設置。待糾紛事件處理完畢后,如經甲方及甲方所屬單位認定為非乙方責任,對其進行解禁;如認定為乙方責任,給予暫停6個月甲方方面招投標處罰(自禁用之日起計算),并根據乙方評價結果,給予對應處罰。
9、對于合同外的任何口頭承諾及無效協議均不作為最終結算依據,雙方只認同最終簽字蓋章版結算書,并自愿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
以上內容,特此承諾。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附件11:
法人授權委托書
本授權委托書聲明:我 陳志強 系 蘇州水順億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虞義兵(性別:男年齡:54歲 職務: 項目經理 身份證號:422624196911056154 ) 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其在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代理權限如下:
一、負責該工程我公司施工范圍內的施工、安全、質量管理等全面管理工作;
二、負責辦理我公司施工范圍內工程款結算(含各項現場通知單的確認)、現場簽認用工、辦理洽商變更手續、補充協議合同的洽談與簽訂、物資部領料簽字的職權;
三、負責我公司施工范圍內的工程勞務分包費的收取、工人工資發放工作事宜;
四、負責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等事宜。
上述代理人在整個合同履約過程中的一切行為,均代表本公司,與本公司的行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將承擔該代理人行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特此委托。
委托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被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附件12
工程履約承諾書
致:中建方圓華東城市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擔施工的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圍擋專業分包工程,在我方完全熟悉并領會施工圖的設計內容和施工工藝且有能力保質、保量、保安全、按進度完成施工任務的情況下與貴司簽訂《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圍擋專業分包合同》。為切實遵守合同約定并防范和杜絕施工中的各種糾紛,我方特作出如下承諾:
1、我方接受《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圍擋專業分包合同》(下稱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合同約定的我方的責、權、利,保質、保量、保安全、按進度完成承包范圍內的施工任務。
2、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管理制度,按甲方要求配備專業施工管理人員(如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和技術負責人等)和專職安全員,對施工項目的質量、安全、進度負責。
3、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偷工減料,不弄虛作假;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的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使用。
4、施工中需要的各種輔助材料(設備)要有產品合格證書,輔助設備的安裝、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規定,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5、所有施工作業人員都是經過安全教育和技術操作培訓,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有相應的技術資質證書。
6、自覺接受項目部、監理、業主、監督單位(人)及社會各界對施工的監督。無條件接受和執行項目部的施工指令和安排。
7、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資料。
8、施工期間發生任何質量和安全責任事故,我方承擔一切責任。
9、履行質量保修義務。
如我方未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和本承諾書、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施工進度計劃保質、保量、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務或無故停工一天及在施工過程中和甲方出現任何糾紛都將視為我方違約。我方承諾無條件接受本合同內我方的一切違約責任及因此帶來的一切損失,并接受甲方對我方的法律追究,同時我方自動放棄本合同及本承諾書的一切解釋及申述權利。
在簽訂本承諾書后我方應付的法律責任立即生效。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附件13
項目章及管理人員簽字權限
1、項目公章用于本項目現場施工管理、技術資料等非經濟業務,以及與公司內部往來文件。
2、項目公章可用于對業主方的簽證、索賠、變更洽商、過程確權工程款申報單事宜。
3、項目公章使用不包含以下內容:合同簽署、合同主要條款變更、增加的備忘錄或補充協議等文件;借貸或拆借資金;提供擔保或信貸證明;簽署竣工或退場總結算;以現金或非我司賬戶收取工程款項;放棄或限制我司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通過各種形式改變合同管轄;調整和同價格、給與經濟補償;約定財務費用等。
4、項目經理簽字權限不得超越項目印章的授權范圍,其他管理人員依據崗位職責權力范圍相應遞減;
5、以上禁止內容如經公司批準或者追認視為有效;
6、禁止項目及管理人員對外借款用于項目生產經營等,如發生此類事件,無論是否出于為項目生產經營考慮,所造成的財務費用以及成本一律由行為人承擔。
7、各項目及管理人員如超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有權依法追責。
8、本文件不僅適用于本項目,管理人員未來負責的項目也要遵守本文件,公司可以不再二次要求管理人員簽訂;合同相對人一經確認,對未來其合作的所有項目均有約束力。
附件14
江蘇信步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醫用可降解醫療器械項目圍擋專業分包工程價格明細表 |
|||||
序號 |
物品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總價 |
1 |
立柱100*100*3 |
根 |
165.00 |
270.87 |
44694.17 |
2 |
背楞30*30*1.5 |
根 |
246.00 |
58.69 |
14437.57 |
3 |
彩鋼鐵皮0.3厚 |
㎡ |
1669.40 |
24.08 |
40195.26 |
4 |
仿真草皮 |
㎡ |
1669.40 |
13.54 |
22609.83 |
5 |
人工安裝?機械費 |
項 |
1.00 |
70103.00 |
70103.00 |
6 |
拆除人工 |
項 |
1.00 |
8600.00 |
8600.00 |
7 |
包含在上述清單項單價中,不另行記取,但乙方投入安全文明施工的費用不可低于合同額3%。 |
項 |
1 |
6537.70 |
|
8 |
合計(不含稅)元 |
200639.84 |
|||
9 |
稅金(3%)元 |
6019.20 |
|||
10 |
合計(元) |
206659.04 |
分包安全生產費用明細表 |
||||||
序號 |
項目 |
內容 |
單位 |
工程量 |
單價 |
合價 |
1 |
腳手架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 |
水平防護架、垂直防護架、外架封閉等所需的安全網、擋腳板、油漆等設施人工費,以外立面腳手架垂直投影面積計算 |
m2 |
23348.93 |
0.02 |
466.98 |
2 |
洞口、臨邊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 |
“四口”安全防護設施人工費;“五臨邊”安全防護設施人工費;施工安全防護通道搭設所需人工費 |
m2 |
23348.93 |
0.02 |
466.98 |
3 |
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 |
外電線路隔離防護的人工費;三級配電箱、設備電箱購置費及其防護隔離設施、電纜保護、應急照明設備、變壓器、低壓照明、電纜防護卸荷設施等發生的人工費 |
m2 |
23348.93 |
0.02 |
466.98 |
4 |
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 |
起重機械和施工機具安全防護設施的人工費 |
m2 |
23348.93 |
0.02 |
466.98 |
5 |
高處作業、交叉作業防護設施設備 |
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安全防護設施人工費及料斗、氣瓶防護籠、接火盆、火花斗等設施所需制作費用 |
m2 |
23348.93 |
0.02 |
466.98 |
6 |
防火設施設備支出 |
包括滅火器材以及其他設施如消防砂、鍬等設施設備安裝、檢測、維護等發生的人工費 |
m2 |
23348.93 |
0.02 |
466.98 |
7 |
防雷接地設施設備支出 |
包括防雷接地所需的鍍鋅扁鋼、鍍鋅接地極、接閃器、角鋼、鍍鋅圓鋼等材料費、人工費 |
m2 |
23348.93 |
0.02 |
466.98 |
8 |
防塵設施設備支出 |
包括施工現場操作場地和道路硬化、現場綠化、防塵灑水、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外運車輛沖洗、易飛揚建筑材料密封存放或覆蓋措施等發生人工費 |
m2 |
23348.93 |
0.02 |
466.98 |
9 |
臨時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 |
包括動火作業、交叉作業、高處作業等施工所需的臨時圍擋、警示繩、警示牌、警示燈、油漆以及存在危險源場所、事故易發部位警示標志牌等設施所需人工費 |
m2 |
23348.93 |
0.02 |
466.98 |
10 |
個人安全防護用具支出 |
作業人員個人安全防護用具、用品(包括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費 |
m2 |
23348.93 |
0.02 |
466.98 |
11 |
安全生產宣傳支出 |
包括安全教育宣傳橫幅、安全標語、安全標志、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違章圖牌、安全掛圖、相關安全知識書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牌、安全宣傳欄、危險源辨識與分析圖牌等安裝及維護費用 |
m2 |
23348.93 |
0.02 |
466.98 |
12 |
現場文明施工支出 |
對施工現場進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理的工作的人工費;現場污染源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運的費用 |
m2 |
23348.93 |
0.02 |
466.98 |
13 |
臨時設施費用支出 |
建筑物內臨時便溺設施、吸煙廳、茶水廳等設施費用;現場圍擋、隔離欄桿、場地排水排污等設施的費用 |
m2 |
23348.93 |
0.02 |
466.98 |
14 |
其他 |
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
m2 |
23348.93 |
0.02 |
466.98 |
合計 |
6537.70 |
|||||
注:費用清單內容各項目參考執行,可根據分包施工內容不同進行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