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發改委等4部門聯合印發
10月1日起湖南招標代理行業監管辦法實施
湖南日報9月18日訊(記者 鄧晶琎 通訊員 龔杰媛)今天,由省發改委、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4部門聯合印發的《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外發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自2018年起,國家取消了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和招標師職業資格考試,招標代理機構和人員準入實現零門檻。隨著大量機構主體進入招標代理市場,也滋生了代理機構良莠不齊、個別代理機構為圍標串標提供條件等問題。
對此,省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制定《辦法》,規定建立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監管制度,建設全省招標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息登記系統,進一步加強對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監管和懲處。
《辦法》統一政策規定要求、統一不良行為認定標準,對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監管,基本實現了全過程監管、無死角管理。明確由省發改委會同相關部門開發建設“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用于招標代理機構的各類信息登記、查詢和公示。
《辦法》要求建立項目負責人制度,即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簽訂委托協議時明確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對招標代理活動全過程負責。
《辦法》規定了一般不良行為記錄的13種情形和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16種情形。被認定存在一般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的,認定結論記入信息管理系統,公示期分別為1年和2年。其中,認定為嚴重不良行為的,納入失信行為,并在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公開發布。
10月1日起湖南招標代理行業監管辦法實施
湖南日報9月18日訊(記者 鄧晶琎 通訊員 龔杰媛)今天,由省發改委、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4部門聯合印發的《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外發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自2018年起,國家取消了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和招標師職業資格考試,招標代理機構和人員準入實現零門檻。隨著大量機構主體進入招標代理市場,也滋生了代理機構良莠不齊、個別代理機構為圍標串標提供條件等問題。
對此,省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制定《辦法》,規定建立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監管制度,建設全省招標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息登記系統,進一步加強對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監管和懲處。
《辦法》統一政策規定要求、統一不良行為認定標準,對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監管,基本實現了全過程監管、無死角管理。明確由省發改委會同相關部門開發建設“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用于招標代理機構的各類信息登記、查詢和公示。
《辦法》要求建立項目負責人制度,即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簽訂委托協議時明確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對招標代理活動全過程負責。
《辦法》規定了一般不良行為記錄的13種情形和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16種情形。被認定存在一般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的,認定結論記入信息管理系統,公示期分別為1年和2年。其中,認定為嚴重不良行為的,納入失信行為,并在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