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圍繞充分發揮市場決定價格作用,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聚焦壟斷行業、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生態環保、農業、涉企收費、市場價格監管、民生保障等七個方面,扎實抓好工作。
一是進一步深化壟斷行業價格改革。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思路,推進電力、天然氣、鐵路貨運等領域價格市場化改革。建立健全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約束與激勵相結合的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定價制度,準確核定成本,科學確定利潤,嚴格進行監管。
二是加快完善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價格機制。深化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醫療服務、旅游景區等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價格改革,對政府定價的環節,科學界定財政補貼、使用者付費邊界,建立健全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三是創新和完善生態環保價格機制。完善生態補償價格和收費機制,健全差別化價格機制,完善可再生能源價格機制,圍繞污水和垃圾處理、再生水回收利用、北方地區清潔供暖、成品油質量升級等領域制定完善綠色消費價格政策。
四是穩步推進農業用水和農產品價格改革。服務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完善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深化棉花目標價格改革。
五是著力清理規范涉企收費。積極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嚴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清理規范經營服務性收費,建立收費清單制度和具體監管辦法,減輕實體經濟收費負擔。
六是有效促進市場競爭公平有序。積極營造有利于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全面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推進反價格壟斷執法常態化精細化,加強和創新市場價格監管。七是切實兜住民生底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加強價格監測分析預警,豐富調控手段,防范價格異常波動;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加強價格改革中的民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