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操作或無證充裝將被處罰
從即日起,滄州市質監部門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單位與充裝單位的專項整治行動,嚴格實施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制度,加強獲證單位的證后監管,堅決打擊違法違規、不按操作規程等不規范無證充裝行為。
這次專項行動通過監督檢查、檢驗檢測、投訴舉報等方式,及時發現隱患、報告隱患、消除隱患,強化政府監管責任,遏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行動要求各縣(市、區)質監部門8月31之前組織使用、充裝單位完成自查自糾,9月1日作為全市集中執法檢查啟動日,9月作為全市集中執法檢查行動月,10月將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這次行動將摸清轄區內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底數,建立相關企業檔案,對未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和人員資格證過期的、未經檢驗和未辦理使用登記的移動式壓力容器仍然使用的,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進行嚴厲查處,對未經檢驗和未辦理使用登記的移動式壓力容器一律停止使用,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進行處罰。”市質監局特種設備科負責人介紹,針對氣瓶(含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這次行動將嚴格依據《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規則》檢查是否取得《充裝許可證》;檢查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并在證書有效期內,是否持證上崗;檢查特種設備是否按期檢驗并在檢驗有效期內;檢查充裝安全制度、責任制度、處理措施是否建立,并能有效執行;查看充裝前后的檢查、記錄是否按規定堅持執行,檢查是否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含移動式壓力容器)進行充裝等行為。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責令停止充裝,嚴格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進行處罰,采取有效措施,徹底消除隱患。